为进一步推动粤港澳人员交流和经贸往来,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申办私人小汽车出入内地行驶牌证有关手续的通知》。通知规定,改革开放以来海外华人华侨、港澳同胞捐赠累计金额达300万元以上,或社会团体在广东省捐赠累计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可以申办1辆港澳出入内地商务车牌证。
记者了解到,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华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申办内地车牌有什么条件和程序?一起看看:
申请资格
改革开放以来海外华人华侨、港澳同胞捐赠累计金额达300万元以上,或社会团体在我省捐赠累计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可以申办1辆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牌证。
申办需提交资料
1.申请人(社会团体)的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回乡证复印件;社会团体注册资料。
3.捐赠证明。捐赠证明需经主要捐赠项目(或申请人原籍)所在地县(市、区)侨务部门出具并初审(初审材料包括捐赠时间、项目、金额等原始凭证及受赠单位证明),报所在地级以上市侨务部门审核。
办理程序
由县(市、区)侨务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书及捐赠证明等填写《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审核确认表》,向地级以上市侨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地级以上市侨务部门审核确认后,将确认情况告知申请人,并拟函告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负责小汽车牌证审批。
申请人向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申办港澳入出内地私人小汽车牌证时,除提交《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审核确认表》等相关材料外,应按照省公安厅规定的流程、程序进行申请。
各地级以上市侨务部门于每年一月将上一年度审核确认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省侨办,省侨办汇总全省情况通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编辑 李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