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明区凤凰街道执法队办结一宗违法偷倒渣土废弃物案件,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违法当事人依法处以罚款3000元。
凤凰街道严厉打击垃圾废弃物偷倒乱倒行为,从严执法决不手软,采取日常巡查、定点蹲守、严管严控等措施,在偏僻区域强化定点值守,对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等非指定倾倒废弃物场所加强巡查。
今年5月20日凌晨,凤凰街道辖区光源四路某工地周边发生一宗偷倒余泥渣土案,影响市容及群众安全出行。凤凰街道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测量、调查取证,同时联合交警部门调取沿线视频,查实偷倒余泥渣土车辆相关信息,确认该车辆经常在龙华区腾龙路、民塘路一带活动。5月30日下午,执法人员在龙华区简上路与腾龙路交叉口找到涉案车辆,当即进行扣车处理。本着“深挖其源、顶格处置”原则,凤凰街道执法人员对违法当事人严格询问,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执法部门获取调查笔录3份,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自行清理偷倒渣土废弃物,恢复路面整洁。
凤凰街道执法队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有关条款,对违法当事人处以3000元罚款,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罚结果,有力震慑违法偷倒渣土行为,起到“严惩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编辑 康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