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教育专家: 假期安全不“放假” 防溺水应成重点
​读特首席记者 姚卓文
2019-07-04 10:01



深大附中在暑假前举行学生安全教育活动。

踏入7月,暑假马上开始了,在未来将近两个月时间里,同学们将迎来丰富多彩的假期生活。然而,快乐过暑假,安全不“放假”。记者采访了学校的安全教育专家,为中小学生的暑期安全防范敲响警钟。老师们表示,暑假里安全最要紧,其中防溺水应成为学生安全的重中之重。

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生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在暑假前安排专门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主题班会、班团队活动、发放安全提醒和致家长书等形式,聚焦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自然灾害等防范重点。

记者了解到,近日我市中小学已在陆续开展安全教育,深圳第二实验学校安全主任李红权表示,学校通过主题班会、校园安全检查、夏季安全主题教育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防范能力。深大附中学生处主任马阳告诉记者,为了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学校还给每位学生下发了《给家长的一封信》,以书信的形式,提醒家长利用与孩子较长时间接触的机会,对他们加强安全教育,有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学生的溺水事故不少发生在野外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而暑假则是溺水高发期。在日前教育部下发的《通知》中提到,希望广大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切实承担监护责任,经常进行预防溺水提醒,教育孩子重点要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马阳老师表示,炎炎夏日里,游泳自然成为学生们暑假消暑的首选活动之一,作为学生和家长都应该加倍警惕,加强防溺水的安全教育。

李红权老师告诉记者,在他了解的众多案例中,学生的溺水事故不少发生在野外,因此选择游泳的场地尤为重要,学生不应该选择江河湖海、水库、池塘等地游泳,这些地方水情复杂,容易发生意外。李老师还特别提醒学生,如果一旦碰上有人掉落湖泊或池塘的情况,作为未成年人,学生千万不要盲目下水施救,即使会游泳,也不一定能实施救援。学生可以做的是呼救,向附近的人寻求帮助或拨打紧急电话110。

交通和出游安全同样需要注意

暑假期间,交通和出游的安全同样需要注意。一直以来,交通事故也是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如今,深圳共享单车随处可见,骑车引发的事故并不鲜见。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等情况,市教育局就曾联合市交警局发布联合声明与《倡议书》,规范学生安全骑自行车行为,防止12周岁以下儿童违规骑行。李红权表示,即使年满12岁的学生,在骑行共享单车前,也应该做足安全工作,检查单车的刹车系统以及轮胎情况,确保在车辆安全的情况下方可骑行。“注意交通出行安全,学生还应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超载、超速和无证车辆。”马阳老师说,要教育学生懂得大型车辆的视觉盲区,在马路上远离渣土车、工程搅拌车、长挂车等大型车辆。

暑假外出游玩也是不少学生的必备节目,对此,李红权老师并不赞成学生在没有大人的陪同下结伴出行的做法。李老师说,自助游的学生起码要有一个大人作为领队,或者以参加旅行团的形式出游,以增加安全的系数。对于出游地点的选择,李老师则建议学生应该去一些旅游设施配套成熟的景点,不宜为了追寻刺激,而挑选去新开发的或是太偏远的景点。

不应留小学生独自在家

暑假期间,由于父母都没有放假,不少学生大部分时间都要独自在家。然而,在李红权老师看来,家长们千万不要以为孩子在家就安全了,孩子居家的安全同样值得家长重视。根据不少安全教育专家的建议,并不赞成让12岁以下的孩子独自一人待在家中,由于家中没有大人照看会留下安全隐患。即使孩子平时表现得很听话,也不要冒这样的风险。

对于年龄较大的孩子,家长让其独自在家也要注意以下几个安全事项:煤气使用不当、触电漏电、陌生人到访等,对此,家长要提前打好“预防针”。“孩子居家发生安全事故,主要是因为其好奇心引起的。”李老师说,家长更应留意家中的安全细节,清除家中卷起的地毯、暴露的电线、破损的玻璃等;在洗手间、浴室放上防滑垫;更重要的是教育孩子防火的意识,避免孩子因好奇而接触高温物品或液体造成烫伤,并在家里留下各种求助电话。

近年来,网络诈骗屡见不鲜,特别是针对高考生的诈骗时有发生,对此,马阳老师提醒广大高中毕业生,包括利用虚假招生网站,办理“特殊类型”加分优惠,“高考补助金”转账,伪造录取通知书等一系列的诈骗方式,学生们应该加倍留心,提高防范意识。

编辑 刘彦  


(作者:​读特首席记者 姚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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