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并购优步 深圳市消委会建议反垄断立案调查
记者 罗莉琼
2016-09-10 01:49

9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致函商务部,建议对滴滴出行并购优步中国一事进行反垄断立案调查。函中市消委会对滴滴优步合并方案表达三个观点,并提出两点建议。消委会方面认为,滴滴优步在网约车市场的份额将达到90%以上,此种程度的经营者集中必然形成垄断,而垄断必然损害消费者利益。最近一段时间,深圳市消费者协会已接到多宗消费者针对滴滴、优步费用上涨的投诉。

据深圳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8月1日,“滴滴出行”宣布并购“优步中国”,引起消费者对网约车市场垄断格局的普遍疑虑。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获悉商务部已经对该并购案依法展开调查,并对此表示大力拥护。

《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之一就是保护消费者利益,为此,市消委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该并购案表示严重关切,并表达三个观点。市消委会方面认为,首先,垄断必然导致消费者利益的损害;其次,网约车市场即为《反垄断法》中述及的相关市场,不能随意泛化解释;最后,充分的市场竞争是保护消费者利益最有效的机制。

改革开放近40年以来,消费者已经享受到了自由竞争所带来的商品和服务市场的大发展、大繁荣、大提升,消费者不能刚摆脱行政垄断又陷入资本垄断。实践证明,充分的市场竞争就是对消费者利益的最好保护。基于上述理由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市消费者委员会向商务部提出了两点建议,第一,应正式对滴滴出行与优步中国的并购案进行反垄断立案调查;第二,涉及消费者利益的反垄断调查,应当听取消费者组织的意见。

实习编辑 章宇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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