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暴富、躺着赚钱!传销也会“进化变身”

深圳南山公安
2019-05-24 10:05
摘要

以“网络购物返利”为案例来认识网络传销手段“网络购物返利模式”案例2017年12月8日有事主报案称

说起传销,大家想到的是,“洗脑”、“拉人头”、“不让回家”。如果你对传销的认识还停留在上面的阶段,那么,你有必要好好往下看。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传销也在“进化变身”,传统传销借助互联网,进一步发展成了网络传销。

网络营销打着“微商”“电商”“消费投资”的旗号,从事传销活动,其组织更加封闭,交易更加隐蔽,致使大量受害者深陷泥潭,网络传销已成为,威胁互联网安全、社会稳定的一颗“毒瘤”。

如何辨识网络传销新“伎俩”,避免上当受骗?

以“网络购物返利”为案例,来认识网络传销手段,“网络购物返利模式”案例。

2017年12月8日,有事主报案称:经朋友介绍在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商城,以购买东西的方式进行投资,前后投资5万元人民币,现在该平台无法运作。

这所谓的科技公司,是什么来路?有什么值得投资?

该科技有限公司以农产品(蘑菇、铁皮石斛等)为依托,在互联网上成立商城。以在商城消费(商品价值平均比市场价高十几倍)返积分的形式,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引诱他人投资加入成为会员;加入后,会员通过介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根据发展人员数量、发展人员投资数额为依据,获得收益。根据自然人所带来会员团队的大小(总和人数、投资数额等)来区分省级代理、市级代理、区级代理。按照会员团队在一路有喜商城购买商品总额的15%、10%、5%进行现金返利。

经过调查和摸排,办案民警锁定了卢某力、林某钧和刘某景等三名犯罪嫌疑人。

目前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实际经营人卢某力及公司财务麻某莉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由南山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予以批捕。同时南山公安分局已对公司股东林某钧、股东及副总刘某景、负责技术的副总周某恩进行网上追逃。

看了这个案例,相信你对网络传销有了一定了解。

那么,其与传统传销到底有何不同?

互联网传销是一种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新型传销模式,其特点:一般由组织者和经营者通过互联网进行,以暴利为诱饵,赋予上线成员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成员的权利, 通过成员缴纳一定费用或者购买特定商品,以发展下线数量作为计算和给付报酬的依据。

网络传销形式

网络传销“花样百出”。除了网络购物返利模式,还以虚拟币模式、原始股模式、广告返利模式等花式多样的网络传销犯罪形式。

在实际生活中,普通百姓如何防范新型网络传销呢?

一、识别新型网络传销模式

网络传销模式常有:以高收益为诱饵的理财类、以互联网创新为幌子的投资类、以消费返利为口号的商城传销类、以慈善公益为名头的敛财类、以保健品等为载体的骗老类、以社交平台的微商类及高收益推荐奖励的理财游戏类。

如果看到”消费返利“、”慈善互助“、”原始股“、”虚拟币“、”高收益“、”推荐奖“、”报单奖“、”对碰奖“等传销惯用词,就要提高警觉。

二、判断高额收益来源是否合理

有些公司打着一夜暴富、躺着赚钱的口号,我们就要判断所谓的高额回报是不是符合正常的经营规律,商业逻辑。

三、遇到收入门费、拉下线要高度警惕

传销实质上就是上线瓜分下线投入资金的圈钱游戏,要想获得传销资格就要缴纳入门费,想要获取收益就要拉人头加入。遇到这种收入门费、拉下线的就要提高警惕。

打击网络传销,2018年至今,南山公安分局共侦破网络传销案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0余名。

南山公安温馨提示:理性辨别网上信息的真假,请勿轻信天上掉下的“馅饼”,和一夜暴富的“奇迹”,防止误入传销骗局。

编辑 赵嘉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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