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医师打美白针?一针罚八万!事后称:其他我不管!

深圳卫生监督
2019-05-21 10:56
摘要

美白很重要,但健康价更高!

去年晒黑的地方还没白回来,今年被暴晒的日子又要来了,听信推销注射美白针,你的心里是不是也开始躁动起来?

听了光明街道臻美国际美容美发店,美容部经理谢某如此推销后。光明区的李女士怀着对美白的憧憬,到她们店里注射了美白针。

等等!这个臻美国际美容美发店,不是生活美容美发的吗?还能输液打针?

美容美发店开展美白针?美容部经理谢某表示,此前的确安排了美容师张某为李女士注射美白针。

卫监执法人员在现场查有相关药品、器械,以及开展美白针项目顾客的记录。

但是,该场所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也没有资格开展注射美白针项目。

经核实为李女士打针的是一名张姓女子,她只是该店聘用的生活美容师。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并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未取得主诊医师资格的执业医师,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

场所人员双双被罚,很明显,这可不是随随便便美个白的小事。该场所和人员都无相关资质,却打着美白的噱头为顾客注射美白针。

针对此情况,卫监部门依法予以该店罚款60000的行政处罚,对张某给予罚款20000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目前,我国并未批准美白针进入临床,美白针也未得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认可。

而且国内也并没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成品药,市民朋友可以到官网进行查询。

小编提醒:美白很重要,健康价更高!想要变白变美的姑娘们,一定要谨慎再谨慎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执业应当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执业。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器械等;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或者违法所得低于二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患者重度残疾或者死亡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二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造成患者重度残疾或者死亡的,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除紧急救治外,卫生技术人员在应当进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而未登记的场所开展医疗卫生技术活动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停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四)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

实施医疗美容项目必须在相应的美容医疗机构或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中进行。

编辑 胡玮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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