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优的天数多了23天!一季度深圳空气质量天天优良

读特记者 窦延文
2019-05-09 12:40
摘要

一季度,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百分之百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9日发布今年第一季度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一季度,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百分之百,其中空气优天数比上年同期增加23天。在水环境方面,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沙湾河等多条河流水质明显改善。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天天优良

一季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全市环境空气质量AQI范围在20~99之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Ⅰ级(优)的天数为61天,比上年同期增加23天;Ⅱ级(良)的天数为29天,比上年同期减少21天;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合计为90天,占总有效天数(90天)的100%,比上年同期上升2.2个百分点。

空气主要污染物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平均浓度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5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平均浓度比上年同期上升0.1毫克/立方米。

茅洲河污染程度有所减轻

一季度,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与上年同期持平。

茅洲河(共和村)国考断面污染程度有所减轻,主要污染物氨氮、总磷浓度同比分别下降54.5%、54.4%,但水质仍劣于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深圳河(河口)国考断面水质明显改善,达到Ⅳ类标准,主要污染物氨氮、总磷浓度同比分别下降76.8%、50.0%;深圳河(径肚)省考断面水质保持为优,达到Ⅱ类标准;观澜河(企坪)省考断面水质明显改善,达到IV类标准,主要污染物氨氮、总磷浓度同比分别下降38.8%、62.7%;龙岗河(西湖村)省考断面水质保持稳定,仍劣于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氨氮、总磷浓度同比分别上升10.2%、28.0%;坪山河(上垟)省考断面水质明显改善,达到Ⅳ类标准,主要污染物氨氮、总磷浓度同比分别下降74.8%、51.8%。

全市其他主要河流中,福田河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沙湾河(罗湖)和盐田河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大沙河和王母河水质达到Ⅳ类标准,布吉河水质达到Ⅴ类标准,其余主要河流中下游水质劣于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总磷。与上年同期相比,布吉河水质有所改善;沙湾河(罗湖)、福田河和大沙河水质明显改善;盐田河水质保持为Ⅲ类,王母河水质保持为Ⅳ类;西乡河污染程度明显减轻,皇岗河和凤塘河污染程度有所减轻,新洲河污染程度明显加重。

西部海域水质污染程度显著加重

近岸海域方面,我市东部海域水质为优,符合国家海水水质第一类标准;西部海域水质受到污染,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粪大肠菌群浓度超过第三类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东部海域水质保持为优,西部海域水质污染程度显著加重。

此外,全市辐射环境状况良好,全市各监测点位的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在正常天然本底水平范围内上下涨落,未出现异常;环境γ辐射累积剂量监测结果处于正常水平。

编辑 张克

(作者:读特记者 窦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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