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纠纷得了结,至亲兄弟终言和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1-05-28 09:49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二庭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立足群众司法需求,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多措并举,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大调解力度,做好“解民忧”工作。近日,龙岗法院民二庭通过调解方式化解了一宗缠讼多年、纷争不断的亲兄弟股权转让纠纷案件。

从2013年至今,这场纠纷在该院涉及的民事及执行案件多达三十多宗。当事人为兄弟二人,八年间兄弟俩在法庭上官司不断,在法庭外冲突不断。昔日手足为何反目成仇?法院又将如何化解纠纷?

案件背景

这是一起特殊的案件。原被告为亲兄弟,原告为老大,经营某药业公司,被告为老二,经营某药业连锁公司。两兄弟自1992年到深圳创业,老三、老四两个弟弟均曾参加药业公司经营或在该公司任职。老大、老二分别为药业公司股东,而药业公司、老二又分别为药业连锁公司股东。药业公司注册有商标,由于老大和老二原来共同经营药业公司,老二主张该商标由其设计,其另行经营药业连锁公司后亦在使用药业公司持有的该商标。三个弟弟退出老大公司后由于股权退出及补偿等问题发生纠纷。

自2013年发生纠纷以来,家庭成员及各自经营的药业企业之间缠讼不断,案由涉及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决议纠纷、公司解散纠纷、侵害商标权纠纷、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股权转让纠纷等,在本院涉及的民事及执行案件多达三十多宗,在深圳两级法院关联案件多达六七十宗。双方因商标权纠纷在北京进行了申请宣告商标无效的行政及司法救济,因商标侵权在本院及其他法院提起系列诉讼。

经查询系统,当事人在深圳两级法院关联案件达六七十宗

八年期间,甚至互相提起关联的职务侵占、故意伤害等刑事控告。多年来,纠纷不断、未得安宁,四兄弟年近80岁的双亲更是痛心、无奈。

案发缘由

本案是原告林某彬诉被告林某辉、第三人深圳市某某药业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原告主张被告持有的第三人46%股份实际已于2010年左右兄弟“分家”时转回给原告,原告已支付股权转让对价270万,请求将被告持有的该46%股权转回至原告名下。

第一次开庭期间,原被告对立严重,互相斥责、质问,原告申请父母及企业员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尽管被告本人未到庭,其父亲在庭审前及出庭作证时即用家乡方言痛骂被告,作出过激动作,情绪十分激动,致未能有效陈述证言。由于时间关系,第一次开庭未完成全部庭审活动。调解经过本案定于2021年5月11日第二次开庭。马龙庭长了解到案件情况,注意到民二庭这两位“老熟人”,指示承办人要深入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摸好背景,注重调解,切实解决当事人纷争,做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开庭前,承办人郑雅琴通过细致阅卷,查询当事人系列纠纷的来龙去脉,了解当事人纠纷由来及矛盾焦点所在,分别与原被告深入沟通,锁定双方纠纷的症结所在,即原被告共同经营药业公司,“分家”时利益分配落实问题、原被告分别经营各自的公司,但交叉持股导致运营中互相掣肘的问题、同业经营中商标混用引发一系列侵权纠纷的问题。承办法官要求被告本人到庭,并告知双方珍惜来之不易的对话机会,切勿破坏庭审气氛。

突发情况

将至预定的两点半开庭时间,承办法官在办公室听到审判庭另一侧当事人区域传来高声喧哗、叫骂之声,心下一紧,马上出去查看情况,果不其然,原被告各自带来多人,双方的父亲也已到场,情绪激动,眼看又要上演第一次庭审时的推搡对骂场景。承办法官立即要求原告引导、安顿好父亲,对其父亲进行释理,告知解决问题的机会来之不易,切勿冲动。

对话协商

开庭时,为了充分营造良好对话氛围,避免因庭审过程中双方为维护各自利益再次对立,承办法官引导当事人从审判庭转移至调解室,法官从审判台来到会议桌,法官及当事人之间均拉近距离,原被告及代表两人所经营的公司、双方律师、原被告另外两名共同的亲弟弟进入调解室,从法官询问四兄弟各自家庭情况、父母亲赡养情况、四兄弟抚养子女情况、四兄弟幼时相处情况、90年代初来深圳创业情况,营造出难得的平静对话的氛围,四名亲兄弟分别陈述多年来为何从共同创业走向分裂,打架、逼债、控告等演变过程,自己遇到的困难和受到的伤害,家庭矛盾如何加深,同时也表达了愿意放下过往、解决问题、共同赡养好父母亲的心意,从而达成调解的基本共识,营造了良好开端,从两点半到四点钟才开始进入具体调解方案的协商。

调解成功

在调解方案协商过程中,调解场景随着调解的不断深入而逐渐转换,从四兄弟及双方律师在场,到原被告及双方律师在场,到法官与被告及其律师、与原告及其律师分别作背靠背调解,到法官与原被告本人进行最终调解,最终达成股权置换、差价补偿的案件调解结果,即各自经营的公司股权置换至各自名下、股权高估值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货币补偿并分期付款,同时还达成一定年限内商标授权使用的案外调解协议,供无商标权的一方在该期限内无偿使用并逐步培育新商标从而结束目前商标混用的局面。达成调解后,与本案关联的原被告之间一宗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案件、两宗公司解散纠纷二审案件、数宗商标侵权纠纷系列案均无再行争议的必要,当事人将自行向受理法院申请撤诉。

当调解室的门打开的一瞬间,等候在调解室外面的律师、原被告弟弟、父亲、双方公司员工等十来人看到原被告脸上传达出调解成功的信号,所有人的激动和欣喜之情溢于言表。所有人都期盼这一天太久了!从两点半到八点半无间歇的浸入式调解,意味着双方八年之长的企业、家庭纷争终告结束,意味着双方的利益得到适当的分配和补偿,今后可以从矛盾纠葛中脱身,全心全意投入到企业的经营,意味着放下过去,拥抱未来、放下芥蒂,拥抱亲情!

双方当事人正在签署调解协议

原被告78岁的老父亲双手合抱,对承办法官和助理连连作揖,努力地用普通话对承办法官和助理说:“谢谢!谢谢!”

案件启发

本案的当事人系潮汕人,与很多潮汕人一样,讲究亲情、团结,在创业之初共同拼搏,一步步创立、扩大企业。原被告原共同经营的药业公司亦一度发展到拥有一百多家连锁药店。潮汕人的团结互信在创业之初可以说是一种既低成本又高效的用人管理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企业信用成本。但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由于法律意识模糊,风险管理不足,容易因股权配置、利益分配等问题产生纠纷,且一旦产生纠纷,由于前期的不规范运营,后期在诉诸法律时极易存在法律关系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导致无法快速有效解决纠纷,容易陷入缠讼。当事人的内耗亦影响了企业正常经营,近几年原被告经营的公司均元气大伤。本案能够顺利调解,源于法院努力建立双方对话的平台和良好契机,也源于双方当事人回归亲情和理智,对八年纠纷作出正确处理。

中华民族历来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古语有云“天下之本在家”,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家庭、家教和家风建设作出许多重要论述。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本案不仅是股权之争,更是亲情之殇,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最终解开心结、握手言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司法工作中的一次生动实践,也是中华民族爱家敬老传统美德、传承良好家风的生动诠释。接下来,民二庭将继续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落脚点,在司法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准确阐明事理,详细释明法理,积极讲明情理,力求讲究文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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