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执法蜀黍通过抽查
发现了数起
出租车驾驶员与注册信息不一致的情况
2020年11月11日上午11时,宝安大队在新圳四路对粤BD***82的出租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司机只能出示驾驶证,并声称自己是李甲,帮其哥李乙驾驶该车。
执法蜀黍通过执法系统查询到
李甲(被顶替者)取得出租车从业资格证
而李乙(图中司机)并未取得从业资格证
通过照片来看,普通人很难辨别出来极其相似的这俩兄弟,不过通过多年的经验与观察,执法蜀黍怀疑该司机就是李乙。
但该司机一直坚称自己是李甲
并表示执法蜀黍无法证明“我不是我”
当执法蜀黍
准备联系公安机关查验身份时
该司机立刻承认自己就是李乙
他表示因为两人是长相相似的亲兄弟,就冒名顶替在深圳市安*运输有限公司的兄弟李甲代班驾驶该出租车,并承认其未取得从业资格证。
执法蜀黍依法对该车采取证据登记保存的行政措施,司机李乙实施了无驾驶准许证从事出租营运的违法行为,依法对李乙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处2000元罚款。
今年以来,执法蜀黍通过车内监控和视频筛查手段,发现了数起司机无驾驶准许证、拒载、议价等违法线索。
针对近期出现的
无从业资格证出租车司机引发的安全事故
以及该车所属的深圳市安*运输有限公司
出租车无从业资格上岗运营的违法行为
➤ 2020年11月18日下午,执法支队宝安大队联合公共交通局对该公司进行“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 同时,对关于该公司抽查的5台出租车驾驶员与注册信息不一致的情况进行调查取证。
经过长达4个多小时的检查,对该公司的5台出租车驾驶员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涉案的13名司机、车队长和相关管理人员等进行了调查取证,待全部调查取证完结将依法处理。
处理结果
➤ 对该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作出处10000元罚款。
➤ 对该公司粤BD***82司机李乙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从事营运,经营者存在过错的违法行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 第五十七条第(一)项拟作出处2000元罚款。
编辑 李荆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