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一男子上班玩手机被辞退,后纵火报复被刑事拘留
晶报
2019-05-07 14:21

近日,在光明区玉塘街道的某新能源公司内发生了一宗小型火灾,幸好明火被及时扑灭,未导致更严重的火灾后果。而纵火的,竟然是该公司自己的员工。

4月23日上午11时30分许,市民吴先生向光明公安分局玉塘派出所报警称:有员工在公司仓库内点燃酒精纵火导致火灾,同时在车间打砸,目前火源已经被全部扑灭。接报后,民警赶到现场处置。

经现场讯问,男员工何某(34岁)对自己故意实施纵火、打砸车间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调查了解到,何某今年4月初入职该公司担任保安职务。不到半个月,何某就多次在上班期间玩手机被公司经理发现。公司决定将何某辞退,并表示会依照劳动合同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

对此,何某却非常不满,在下楼途经公司仓库时,将公司用于擦拭的工业酒精泼向仓库货物,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仓库内的货物。放火后的何某还不解气,来到车间进行打砸。

就在何某疯狂发泄时,公司仓库管理人员及时发现火情并将明火扑灭。民警现场统计,过火面积超过2平方米,初步预计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

民警在现场了解到,何某纵火的货物为工业电池,该电池在被淋湿后容易释放多种易燃气体。幸好仓库管理员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了火情,避免了事故朝更严重后果的演进。

目前,何某因涉嫌放火罪,已被光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核实、侦办中。

编辑 康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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