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30万!深圳市公布4月安全生产“黑名单”,14家企业上榜
读特记者 戴晓蓉
2019-05-05 17:50
收录于专题: 应急城事

近日,深圳市安委办公布2019年4月份深圳市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14家生产经营单位被纳入名单,最高被罚30万元。

1. 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12月14日10时45分,龙华街道富士康园区A区A2号厂房喷淋间屋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名管道安装工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中,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为A8号厂房的A8-1F喷淋改造工程的发包方,未对东江机电公司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将 A8-1F 喷淋改造工程发包给无该项资质的东江机电公司。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2. 深圳艺豪不锈钢工程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9年1月18日13时,位于福田区红荔路深圳书城东侧的福田区礼园工程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深圳艺豪不锈钢工程有限公司在“1·18”福田区礼园工程项目死亡事故中,系福田区礼园工程项目不锈钢景墙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督促本单位的高处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福田区应急管理局

3. 惠州市鑫达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12月24日18时50分,位于坪山区龙田街道龙田社区富业一路的坪山区正本清源工程(三标段)EPC总承包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死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调查中发现,鑫达利公司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派专人现场指导装卸作业,未对作业人员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导致事故发生,对该起事故负管理责任。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4. 深圳市腾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12月24日18时50分,位于坪山区龙田街道龙田社区富业一路的坪山区正本清源工程(三标段)EPC总承包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死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经调查认定,腾信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不到位,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腾信公司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员工接私活行为,导致事故发生。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5. 深圳市大川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12 月 27 日 10 时 30 分,罗湖区东晓街道特力布心工业区发生 1 起中毒和窒息一般事故,造成深圳市大川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1 名作业人员死亡,1 名作业人员中毒受伤。事故发生后,罗湖区政府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据调查,深圳市大川环卫服务有限公司未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对作业人员进行规范的安全教育培训;未严格教育和督促作业人员按照有限空间作业五项规定进行化粪池清理作业;未配备符合规定的有限空间作业防护用品与应急救援工具;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6. 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12月26日14时43分左右,罗湖区东门街道辖区文锦中路螺岭人行地下通道工程施工现场发生1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该公司一名施工人员受伤,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罗湖区政府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据调查认定,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公司作为文锦中路螺岭人行地下通道工程承包施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设备设施安全隐患严重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7. 泰兴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10月31日早9点20分,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深圳市华侨城投低碳发展有限公司)低碳乐城工地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经调查认定,泰兴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管理责任。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龙岗区应急管理局

8. 武桥重科工程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2018年12月11日,沙井街道步涌社区沙江西路延伸段(沙井新和路-广深高速西辅路)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武桥重科工程有限公司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力,主桥面施工作业平台未设置安全绳、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及时消除作业现场安全防范措施不足的事故隐患。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9. 广东省电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12月18日,福海街道凤塘大道与松福大道交汇处的塘尾涌河道过路箱涵洞口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广东省电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涉事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10. 深圳市创建供应链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10月8日,福海街道福州大道由西往东行驶至松福大道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

经调查认定,深圳市创建供应链有限公司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未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肇事车辆粤BEJ603号重型自卸货车制动系不符合技术标准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处罚决定:罚款叁拾万元

执法单位: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11. 太原市通途市政工程处

违法事实:2018年12月18日,福海街道凤塘大道与松福大道交汇处的塘尾涌河道过路箱涵洞口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太原市通途市政工程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到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涉事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12. 深圳市九州建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7年11月9日9时43分左右,位于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冬青路18号的景园公寓6号楼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深圳市九州建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监理单位,未正确履行监理责任,对脚手架与墙角之间空隙过大视而不见,未要求总包单位设置防护网,违规给予验收合格,应当对事故发生承担监理责任。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龙岗区应急管理局

13.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7年11月9日9时43分左右,位于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冬青路18号的景园公寓6号楼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现场检查整改不力,未及时对间隙过宽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应当对事故发生承担管理责任。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龙岗区应急管理局

14. 深圳市东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12月24日,龙华街道富士康园区A区A2号厂房喷淋间屋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经调查认定,东江机电公司在入场施工前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事故调查期间未向调查组提供管道安装、试验测试等作业规程,未能保证从业人员具备足够且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做好施工工地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未能向工人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编辑 林捷兴

(作者:读特记者 戴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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