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深圳30元“重疾补充保险”开始缴费,可通过三种方式办理
读特记者 庄瑞玉 通讯员 薛双
2019-04-24 18:04

新一年度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重疾补充保险”)即将启动啦!24日,记者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重疾补充保险2019-2020医保年度参保缴费标准为30元/人/医保年度,保障时间为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今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我市医保参保人可通过团体、个人账户划扣、个人自费等三种方式办理参保缴费。

据统计,自2015年重疾补充保险开展以来,截至2019年3月31日,四个医保年度合计赔付6.03亿元,人均赔付1.22万元,单人获赔付最高额达73.48万元。

新保费标准为30元/人/医保年度

“重疾补充保险是2015年度深圳市政府推出的重大民生实事之一,由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主办,通过政府采购由中标商业保险公司承办运营,保费标准执行中标商业保险公司的投标竞价。”深圳市医保局副局长沈华亮介绍,重疾补充保险自开展以来,参保人数快速增长,2015-2016医保年度参保486万人,截止2018年底,2018-2019医保年度参保人数已达705万人,较首年参保人数增加220万,增幅45.36%。

据悉,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再度中标承办重疾补充保险2019-2022年合同周期的承保理赔业务,保费标准为30元/人/医保年度。也就是说,重疾补充保险2019-2020医保年度参保缴费标准为30元/人/医保年度,保障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三种方式可以办理参保

如何参保呢?据介绍,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可通过团体、个人账户划扣、个人自费等三种方式办理参保缴费,具体如下:

方式一:团体方式参保

1.适用人群

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员工;2019年4月份社会医疗保险已缴费到账的在职员工家属;已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原单位退休员工。

2.办理时段

用人单位申报时间:2019年5月1日9时至2019年5月29日18时止;缴费时间:2019年5月1日10时至2019年5月30日18时止。

3.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登陆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通过“单位网上服务系统”选择“重疾单位参保”提交参保名单,半小时后再登陆平安SZ20主页(http://www.pingan.com/sz20),进入“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团体参保通道”,确认参保名单并完成缴费操作。

方式二:个人账户划扣方式参保

1.适用人群

2019年5月31日个人账户余额大于等于5008.8元且在2019年6月未申请不参加重疾补充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

2.划扣时间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6月30日18时进行个人账户统一划扣。

3.申请不参保办理方式

(1)登录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s://sipub.sz.gov.cn/hspms/)或关注“深圳人社”、“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申请:在2019年6月1日9时至6月30日18时期间,参保人按提示进行不参保操作。

(2)手机短信回复:在2019年6月3日至6月10日期间收到“个人账户足额划扣参保”提示短信的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如申请不参保的可以短信回复N,回复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

注:已短信回复N的参保人如反悔的,可在2019年6月25日9时至6月30日18时登陆个人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申请操作。

方式三:个人现金参保

1.适用人群

不适用于前述两种参保办理方式的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

2.办理时段

2019年6月1日0时至2019年6月30日24时。

3.办理途径

参保人可关注“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深圳人社”、“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资讯,通过平安的微信公众号“城市一账通”或“城市一账通”APP进行线上办理参保缴费,或携带身份证件、社保卡前往深圳医保分局的平安服务窗口现场办理参保缴费。

更多资讯请关注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平安的“城市一账通”微信公众号、“城市一账通”APP。

四个医保年度合计赔付6.03亿元

“重疾补充保险具有两个特点:一是缴费低,仅需每人每年30元;二是保障范围广,把不在国家基本药品目录范围的抗肿瘤药物纳入保障范围。2019年的政府重疾补充保险中对药物目录进行更新,包含13种药品,涉及治疗多种抗肿瘤的药物。”沈华亮介绍,截至今年3月31日,四个医保年度合计赔付6.03亿元,受益人数49442人,人均赔付1.22万元,单人获赔付最高额达73.48万元。

记者了解到,重疾补充保险的待遇包含两部分:一是参保人住院是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本人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二是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

基本医保二档参保人谢先生2018年11月因病未办理转诊自行到广州的医院治疗6次,总医疗费用59万余元,其中基本医保和地补医保支付41万余元,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9万余元,重疾补充保险赔付6万余元。重疾补充保险未赔付之前,医保基金支付约70%,个人自付约30%;重疾补充保险赔付之后,个人自付约20%。

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黄女士2017年开始使用万珂治疗肿瘤,截至2018年1月,她使用万珂花费15万余元,未参加重疾补充保险之前,这些费用均由她自己负担;参加重疾补充保险之后,重疾补充保险赔付70%的费用,个人只需支付4万余元。

编辑 党毅浩

(作者:读特记者 庄瑞玉 通讯员 薛双)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