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深圳5年内更新用地30平方公里
记者 徐强
2016-09-06 02:02

记者5日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获悉,由该委组织编制的《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公开征集意见。根据规划,“十三五”规划期内,将力争改造完成100个旧工业区项目,力争完成100个城中村或旧住宅区、旧商业区综合整治项目。

此次规划是由市规划国土委牵头,结合近期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及有关各界意见后编制完成。规划提出,我市将积极鼓励以综合整治为主,融合功能改变、加建扩建、局部拆建等方式的城市更新。对于拆除重建类(城中村、旧工业区为主)的城市更新,规划期内通过拆除重建类更新预计供给建筑总面积约4600万平方米。按照规划,未来5年,深圳将完成各类城市更新用地规模30平方公里,其中将完成约20个城中村住宅改造项目,满足50万人住房需求。

对于深圳人高度关注的城中村更新,规划建议以综合整治为主、拆除重建为辅。规划提出,原特区内建筑质量较好、建设年代较新的城中村,原则上以综合整治为主;原特区外龙华中心、龙岗中心、空港中心(副中心);观澜中心、布吉中心、平湖中心(组团中心),以及已建、在建轨道站点500米范围内的城中村,适度考虑拆除重建、加大保障性住房配建力度;原特区外一般区位且建筑老化、隐患严重的城中村,鼓励拆除重建;市、区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城中村,原则上以综合整治为主。

编辑 欧阳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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