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了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通知,确定了今年深圳各区小一初一报名将于5月27日统一启动。
在学位紧张的深圳,很多家长为了让孩子能上学、上好学,会不惜重金购置学位房。然而,现实中存在不少无良房东。例如,为了学位斥重金购买了学区房,却发现学位早已被占领。
以深圳为例,根据学位房锁定制度,如果房屋已经锁定,便不能用来申请学位。也就是说,就算买了学区房,在申请学位时也无济于事。
为了入学名额才买的房,能退吗?这一番竹篮打水的操作,有挽救的办法吗?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也就是说,如果已经明确约定入学学位是购房的主要目的,那么可以以学位被占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编辑 洪鹏辉 审核 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