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大行动22项任务!罗湖召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员会

读特记者 冯庆 张思奇
2019-04-16 20:19
摘要

会议发布了《罗湖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4月15日下午,罗湖区召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员会。会议发布了《罗湖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改提升工作方案》,罗湖区教育局、罗湖区城管局、罗湖交警大队、南湖街道办、东晓街道办等单位负责人上台做了表态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书记贺海涛,区委副书记、区长罗育德,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吕漫妮出席会议。

《罗湖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改提升工作方案》指出,罗湖在全面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的同时,将重点开展包括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基础设施、窗口行业、公益广告宣传、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筑工地管理在内的“9大行动”,落实“22项任务”;牢固树立“创建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各项任务常年开展、常态落实,按照市文明办要求,分阶段、分重点、分任务推进工作。

“文明城市创建是永不落幕的民生工程,是党委政府的基本职责。文明城市的创建过程,实质上就是我们日常建设管理城市、持续服务改善民生的过程。”贺海涛表示,此次大会既是罗湖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动员会,也是一次吸取教训、查漏补缺、扎实整改的推进会,更是一次全方位提升辖区城市管理能力和城区环境品质、推动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部署会。

据了解,此次罗湖机构改革中,区委编办、区文明办把文明城市创建职责纳入各单位“三定”方案,并重点厘清了街道和区直部门的职责边界。通过权责法定程序,加上此次动员会印发的《罗湖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任务“明白卡”》、《罗湖区城区精细化管理重点领域职责分工表》,全面建立了文明城市创建责任体系,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

贺海涛要求,区文明办与区纪委监委、两办督查科要加强联动,采取阶段检查与动态督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文明创建工作的跟进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与各单位绩效考核严格挂钩、加强结果运用。对工作不力,影响文明创建工作进展的单位和个人,按程序提请区政府下发“批评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工作严重滞后的,根据实际情形提请区纪委监委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编辑 赵偲容

(作者:读特记者 冯庆 张思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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