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今日开查“冲绿灯” 首批21个路口开展执法
2016-09-01 16:02

“冲绿灯”查处工作开始了。8月31日,深圳市交警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9月1日起启动“冲绿灯”查处工作,正式对深圳首批21个路口开展执法,严查“冲绿灯”违法行为。

9月18日正式开罚

深圳市交警局综合处法制科副科长王海弟表示,暂定9月1日至9月7日为宣传过渡期,对车辆“冲绿灯”违法行为进行宣传教育。9月8日至9月17日,执法交警对车辆“冲绿灯”采取现场口头警告的方式,不处罚。而从9月18日起,交警在全市道路全面启动“冲绿灯”查处工作。

深晚记者了解到,启动查处后,深圳交警将加大警力投入,组织路面执勤民警、高峰值守警力、铁骑巡查警力等全部警力。除此之外,深圳交警还将在路口增设专用电子警察,对“冲绿灯”违法进行自动抓拍;同时还将使用视频探头、无人机等科技设备,对“冲绿灯”违法进行取证查处。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处罚条例》第12条第4项规定: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强行进入的,处300元罚款。一年内有3次的,从第3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误“冲绿灯”可申诉

王海弟表示,如果当事人不是很确定的情况下误“冲绿灯”,可以向深圳交警提出申诉,深圳交警执法的时候也会进行一个裁量。“我们电子警察自动抓拍后并不是直接开罚,还需要后台人工审核,审核过程将尽量考虑到合法性和合理性,酌情作出处理。”

王海弟表示,在执法时深圳市交警局会通过采集一段视频资料,完整记录机动车在行驶方向信号灯为绿灯或黄灯状态越过停止线进入路口,并在其他方向信号灯为绿灯状态时仍未离开路口,影响其他方向机动车通行的。“同时我们还会采集三张执法图片,人工对证据中的执法要素进行校核。”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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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情形将不被认定为“冲绿灯”

“冲绿灯”也称“闯绿灯”,是俗称并非法律概念,是指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即使在绿灯状态下,也不得进入路口;违规强行进入的,即是“冲绿灯”。深圳市交警局综合处法制科副科长王海弟称,因服从交通警察或者警务辅助人员的指挥,驾驶车辆进入路口的,将不认定为“冲绿灯”;因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而驾驶车辆进入路口的也不认定为“冲绿灯”。

来源 深圳新闻网

见习编辑 耿超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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