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好狗绳!泰迪吓倒老太,狗主人判赔20万
晶报
2019-03-01 10:13

狗主人没牵好狗绳,万一吓到人了也得负责,江门一狗主人因此被法院判决赔款20万余元。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判处狗主人高某赔付伤者欧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20万余元。然而狗主人高某认为其并没有过错,因为他的狗没有主动袭击对方,也没有吠叫,只是走近了对方半米,凭什么就要赔偿呢?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7年8月13日,六旬老太欧某和丈夫经过某步行街,一条趴在台阶上休息的泰迪犬见夫妇俩靠近,站起来朝他们走了两步,欧某见小狗没栓绳,有点害怕,下意识向旁边闪躲,一下没站稳摔倒在地。随后,欧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了13天,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综合评定为9级伤残。

一审时法院判决认为欧某过度惊慌,采取避让措施致自己受伤,其本身存在重大过失,但高某对狗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故判决高某承担30%的责任。但双方对判决都表示不服。

江门中院二审后,认为“高某的泰迪犬未取得《犬类准养证》,且高某没给狗拴上狗绳,并在晚上7时后人流高峰期未尽到注意义务;虽然泰迪犬未出现‘追赶、扑倒、撕咬、吠叫’等情形,但因它突然起立及走近的动作,导致欧某心理恐惧诱发摔倒,所产生的损害应属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范畴”。因此,高某对欧某构成侵权,应负全部赔偿责任。江门中院依法判决高某赔偿欧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209775.03元。

判决一出,有网友对不拴狗绳的行为进行了评论,“遛狗为什么不拴绳,真的有怕狗的人,每次看到狗没拴绳真的都很害怕,大狗小狗都一样,即便不咬人也害怕。”“没拴绳活该,规则就是让人去遵守的。”但也有网友觉得判决偏严重,担心容易助长隔空碰瓷的出现。“碰瓷党有了新主意,又讹了钱,还能教育狗主人对宠物负责。”

近年来,随着养狗人数的增多,引发事件频出,这一判决给狗主人敲响了警钟,养狗就要尽到应尽的义务,不能让狗“伤了他人又害了自己”。同时,这也提醒相关部门,需要出台更多的规定对饲养动物行为进行规范监督,谨防伤害事故发生,对各种可能出现的责任问题也需更详细的界定。

编辑:胡玮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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