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菜上检出剧毒农药!龙华一菜贩被判刑了

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2019-02-22 15:07
摘要

据介绍,2017年10月,检测人员在郭某所售卖的小白菜上,快检中发现了存在农药残留的可能性

在龙华某菜市场批发档卖各种蔬菜的郭某,因贪图便宜,长期向一些菜农散户、临时摊贩采购蔬菜。在其售卖的蔬菜上检出剧毒农药后,郭某继续若无其事的从这些渠道采购不合格的蔬菜来贩卖。记者22日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郭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同时,郭某还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检察机关支付10倍赔偿金人民币1712元,并在报纸上向消费者赔礼道歉。

据介绍,2017年10月,检测人员在郭某所售卖的小白菜上,快检中发现了存在农药残留的可能性,随后,检测人员将他作为了重点。

2017年11月,在正式抽检中,郭某所售卖的青瓜,被检出了禁用的剧毒农药“克百威”,而他售卖的小白菜也被检出禁用的剧毒农药“毒死蜱”,检测人员将检测结果告知郭某后,郭某竟然不以为意,不仅没有向进货渠道反馈检测出农药超标,继续若无其事地从这些渠道采购不合格的蔬菜来贩卖。

检测人员将他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这一事项移送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郭某查获时,翻出了郭某的进货单,从郭某确认知道他售卖的蔬菜中,青瓜和小白菜上检出禁用的剧毒农药之日起算,他还明知故犯,陆续从同一渠道采购了青瓜9.9斤和小白菜90斤,合计171.2元。

郭某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检方在起诉要求追究郭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求郭某支付涉案蔬菜销售价款10倍的赔偿金1712元,并限期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就其涉案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公开赔礼道歉。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考虑到郭某认罪、悔罪,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同时,郭某还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检察机关支付10倍赔偿金人民币1712元,并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就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向消费者赔礼道歉。

据悉,这是我市首宗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请求支付10倍惩罚性赔偿金的案件。

编辑 张颖

(作者: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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