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过安心年!龙华法院助64名工人成功讨薪120余万

深圳龙华法院
2019-02-02 11:39
摘要

近日,经过龙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64名工人成功领取了120余万被拖欠的工资。

近日,经过龙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64名工人成功领取了120余万被拖欠的工资。

据了解,在这一雇佣合同纠纷案中,某公寓管理公司将厂房装修工程承包给某建筑装修公司,并按合同规定已支付50%工程款约240万元,因承包方某建筑装修公司未按工程设计施工,存在质量问题,且拒不配合整改,导致工程无法验收结算尾款。该建筑装修公司以工程款未结算为由,拖欠了64名工人的工资,涉及金额120余万元。工人多次聚集在工业园内拉横幅,以堵门、锁门等形式讨要工资。相关部门多次组织当事人就工资发放等细节进行协商,均未能达成协议。

由于工人工资结算资料没有该建筑装修公司的盖章认可,未能核实双方劳动关系,导致劳动仲裁机构无法判定该建筑装修公司的用工事实而通过劳动仲裁解决。64名工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公寓管理公司和某建筑装修公司对工人工资承担连带责任,并申请先予执行。因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情况紧急,不先予执行可能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法院遂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在执行的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某公寓管理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对被执行人采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并现场查封某公寓管理公司办公楼。后经多次沟通协商,某公寓管理公司愿意全额垫付工人工资120余万元先发放给64位工人工资,但要求法院注明该款是其应付给承包方某建筑装修公司的工程款,其本身与64名工人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在发放工资时务必核实涉案员工的身份及具体金额。

法院认为,该系列案是工人工资先予执行案件,某公寓管理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等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需通过诉讼程序后续解决,某公寓管理公司的上述主张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故采纳该公司的意见。在法院执行干警再三释法说理下,某公寓管理公司在裁定送达第三天就向法院支付了涉案款项,64名工人也顺利地领到了工资,回家过安心年了。

编辑  周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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