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上午,政协龙岗区五届四次会议在区政府会堂开幕。
政协委员樊亮就龙岗治水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城市蓝线”是指水源保护防线。一直以来,龙岗区委区政府对治水提质工作高度重视,全区上下万众一心,向黑臭水体宣战,目前已取得阶段性胜利,但河道治理还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最大的难题就是临河建筑。据统计,龙岗区现有河道62条,总长度约220公里,现有临河大型建筑480余栋,总建筑面积超70万平方米。如按现有补偿标准,不仅需要大量资金,且拆除难度不言而喻。
早在1998年,市人大已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又做了修改,其中第五条明确规定了河道管理范围。不过近年来临河建筑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当务之急,就是要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尽快细化“城市蓝线”,明确整治范围。
2018年11月,深圳市出台《城市更新外部移交公共设施用地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河道用地可以通过城市更新,采用“飞地”模式,征收不在旧改范围内的临河建筑。樊亮委员建议相关部门用好这一政策,尽快消化临河建筑。对那些在“城市蓝线”范围内,既不参与城市更新,又不属于2009年6月2日以后新增的违建,建议相关部门参照城中村棚改模式,探索以河道流域(目前龙岗区共分为龙岗河、深圳河、观澜河三大流域)作为“棚改”实施范围,多措并举,破解征拆难题。
编辑 李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