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葵涌办事处三溪社区一居民去社区工作站办理场地使用证明,被告知上了“消防隐患黑名单库”,需整改完隐患才能办理。
那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该居民的出租房底层为餐馆,前期被查出楼上违规住人,且没有用实体墙分割和安装防火门。
“存在安全隐患,经社区多次劝说不整改,进了社区的‘黑名单库’,必须整改完毕移出库后,才能前来办理。”三溪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告诉他,不予办理的依据就是居民共同制定的《居民公约》以及配套的《居民公约之消防安全实施细则》。
居民公约是通过居民群众“你一言,我一语”制定出来的,“大家都是举手表决同意的,自己定出的规矩哪有自己不遵守的!”听完解释后,该居民不好意思地回去了,跟工作人员保证回去马上按照要求整改隐患。
试点:选中三溪社区和官湖社区
在全区率先推行居民公约,是2018年新区和葵涌办事处的基层治理微改革微创新项目。同时,2018年,葵涌办事处还被深圳市政府列为挂牌督办火灾高风险整治区域。如何用好用活居民公约,更是全力破解社区安全隐患治理难题的“重头戏”。
经过慎重考虑,2018年3月,葵涌党工委着手部署实施《居民公约》及《居民公约之消防安全实施细则》。
在谋划制定之初,试点先行。2018年6月,葵涌党工委选择治理现状差异较大的三溪社区和官湖社区做试点,前者辖区“三小”场所数量最多,后者辖区民宿数量最多。
三溪社区
三溪社区居民公约草案初步拟定,之后通过走访居民、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修改完善,并送给有关部门审核把关,最后形成了10条居民公约。7月11日,三溪社区召集居民召开居民议事会,审议通过居民公约。8月2日,三溪社区10个居民小组同时开展户代表表决。
共有总户代表381名,当天到会355名,赞成票达352票,参与投票率93.17%,赞成率99.15%,表决通过,公约正式生效。
官湖社区
官湖社区的居民公约流程同步进行中。此次居民公约与时俱进,有不少令人耳目一新的内容,包括要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配合城市规划建设、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客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共建绿色社区等。
“对照居民公约,我们居民知道什么是该干的,什么是不该干的,会进行自我约束。”三溪社区不少居民表示,将遵规守距共同维护家园。同时希望社区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对于少部分不顾自身及他人安全的人,应该要有约束性措施才行!
创新:消防安全实施细则出台
居民公约在规范行为过程中具有很强的道德约束力,实施后收到较好的效果。
针对辖区“三小”场所多、出租屋分布广、居民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较弱等现状,葵涌党工委又以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切入点,2018年10月份,创新推动《居民公约之消防安全实施细则》出台。该细则实施后,成为引领社区如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也为辖区经营性场所业主及居民如何遵守消防规定提供了详细的版本。
《细则》分为两部分,主要是包括出租屋场所和“三小”场所经营业主。针对出租屋场所的消防安全细则共有9条,其中,涉及比较广泛的是电动车存放及充电。
《细则》要求电动车应按规定集中停放或充电,严禁在室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地方停放或充电。
针对出租屋业主
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如出租屋业主应做好出租屋的房屋安全检查,按照消防要求配备并定期维护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同时应告知承租人如何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保证承租。
针对“三小”场所
主要有7条,其中要求所有场所必须配备灭火器、消防应急灯、烟感器等消防设施,安装出口指示标志、漏电开关;住宿区必须安装逃生窗和逃生窗。
效果:成为“样本”拟全区推广
居民公约的内容既要明确“什么不可为”,又要规定“违反后怎么办”,让居民心中一目了然,从而达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目的。《居民公约之消防安全实施细则》制定了相关的监督、约束措施,通过录入社区安全隐患黑名单库、终止发放生态保护专项基本生活补助、联合执法等多种手段,落实相关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经过率先试水后,三溪社区和官湖社区居民和民宿业主对《居民公约》及《居民公约之消防安全实施细则》普遍反馈效果极佳。葵涌居民公约从辖区安全考虑,通过法定程序约定多项举措,打破社区无执法权带来的困境:
对于第一时间发现的隐患,社区将先劝改并开出整改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不整改的将列入社区安全隐患黑名单库。隐患一日不除,名单一日不移出库。对于在黑名单库的居民,社区将不予办理房屋出租、入学证明及场地使用证明等手续。
对于原居民,社区还可报办事处及社区股份公司,暂停发放其生态补助或者分红,迫使其整改隐患。对于极少数仍不整改或者隐患问题突出需要马上整改的,社区将上报办事处及时联合执法部门强制执法。
截至目前,通过实行“居民公约”安全管理模式,葵涌各社区共已发出警告及整改要求231份,劝说无效后,70余家列入“黑名单库”,其中50家经过整改后已被移出“黑名单”,少数顽固分子社区联合办事处及新区消防大队开展联合执法采取三停、罚款或拘留措施十余家。
居民公约的“葵涌样本”,引起了新区领导的注意,要求全区推广。2018年12月27日,民政部、中组部、全国妇联等7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提出“到2020年全国所有村、社区普遍制定或修订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工作目标。
葵涌党工委书记刘建中表示:
作为改革创新先行区的深圳,葵涌办事处先试先行、率先发力,总结出社区“居民公约”安全管理模式,在全力破解辖区安全隐患治理难题方面做出了有效的探索。
编辑 周梦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