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陈先生向深圳交警报警,称自己的车明明在广州,却收到一条在龙华星河ICO占用他人车位的短信提醒,怀疑是被套牌了。在了解相关情况后,深圳交警立即组织警力到星河ICO调查。
20分钟后,深圳交警就在星河ICO停车场成功查获涉嫌套牌的车辆,并将驾驶员朱某带回交警队做进一步继续调查。同时,交警还通知了报警人陈先生将车从广州开到深圳配合调查取证。
通过一系列鉴定和比对后,确认朱某所驾驶车辆为套牌车。朱某在得知自己开的车是套牌车并且将面临拘留处罚后直呼,“亏大了,交友不慎!”
原来,朱某是一家公司的老板,朋友刘某向其借了700万元一直未还,后朱某同意先用一辆保时捷抵债的建议。可万万没想到,该车居然是辆套牌车,刚开了一个星期就被警察抓住了。
法律规定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三万元罚款;
(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三)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编辑 林捷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