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投诉量增长一倍多 消费者满意度不足五成
读特记者 李明 通讯员 粤消宣
2018-12-26 23:11

作为消费大省的广东,今年“双十一”交易额继续稳居全国首位。然而,“双十一”是网络消费高峰,也是消费纠纷投诉集中的特殊时期。广东省消委会于11月11日至12月11日,在全国率先开通“双十一”投诉咨询专线电话,并开设“双十一”网络咨询专栏。在此期间,共接到消费投诉、接受维权咨询2088人次,投诉量环比增长一倍。其中,“双十一”网购投诉咨询1345件,处理投诉582件,环比增长1.25倍。投诉量较大的平台依次是:淘宝127件,占比21.82%;京东商城62件,占比10.65%;苏宁易购40件,占比6.87%;唯品会24件,占比4.12%。

广东省消委会于11月初启动了“2018年双十一网购促销高峰期监督维权专项工作”,立足事前引导、事中监督、事后救济三个重点,通过召开提醒约谈会、开通“双十一”投诉专线、发出消费公开倡议以及进行专题消费调查等综合手段,督促电商平台及商家规范促销行为,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防范和化解集中性消费矛盾风险,营造和谐放心消费环境。

值得关注的是,本年度“双十一”群体性投诉频发,截至12月10日,广东省消委会接到群体性消费投诉共3宗,涉及消费者近百人次,主要涉及京东商城、苏宁易购茵曼官方旗舰店、淘宝妈恩蓓官方旗舰店等平台及商家。

广东省消委会策划开展的“2018年‘双十一’网购消费满意度调查”活动,通过线上问卷调查和网络意见征集结合的方式,面向全国范围的网络购物消费者开展消费调查,最终共回收有效线上调查样本数量2112份、有效网民意见样本100份。整体上看,线上问卷调查中47%受访者对“双十一”网络消费表示满意,40%反映一般,不满和很不满意的占13%;网络意见征集中仅8%网友对“双十一”持肯定态度。

线上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预售环节,48%受访者表示满意、25%表示不满,其中预售或优惠规则晦涩难懂(56%)、优惠券获取途径繁杂多样(54%)最令消费者不满;在操作环节,55%受访者表示满意,主要问题包括不允许取消订单(39%)、不允许修改收货地址(35%)以及无法正常打开页面(34%)等;价格方面,总体满意度仅有41%,先提价再降价(63%)、虚构原价(56%)等问题反映最集中;商品及服务方面,总体满意度为47%,商品质量差、虚假宣传、库存不足、商品发货混乱和预售期过长等问题突出;物流方面,23%受访者表示不满,物流慢、商家延迟发货是导致不满意的主要原因;客服方面,半数消费者满意,客服回复慢、态度差和无法联系商家等问题较为突出;在退换货服务环节,满意度51%,存在退换货或退款受限、耗时长等问题;维权服务方面,超六成(62%)受访者反映在“双十一”购物中遭遇侵权问题,维权服务满意度仅47%,解决难、时效差是导致不满的主要原因。

网民意见征集结果显示,“槽点”主要集中在七方面问题:预售与优惠规则不清晰、复杂难懂(20%);价格不优惠、变化幅度过大(18%);商品质量问题(23%);退货难、定金不退、商家不发货(18%);虚假宣传(5%);物流慢(3%);其他问题(5%)。

广东省消委会认为,经过多年“双十一”活动的洗礼,电商平台及商家应对“双十一”订单高峰期的能力有了显著的提高,消费者网购消费体验有了一定的改善,但仍存在以下四个突出问题:

一、促销规则繁多复杂

调查中,预售或优惠规则方面的满意度仅48%,20%网民吐槽预售与优惠规则不清晰、复杂难懂,可见电商平台的过度促销行为已极大程度地影响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双十一”实质上是商品促销活动,电商平台设置一定的促销规则来刺激消费、宣传造势,本无可厚非,但过多过密的促销活动、复杂难懂的促销规则,不仅容易让消费者“审美疲劳”,而且容易引发消费侵权问题。在网络意见征集中,网友抱怨“双11就是在考数学”“感觉今年特别累”,不少网友因活动规则不清晰,被误导错过了商品优惠,甚至后续遭遇定金不退、商家不发货等问题。

二、“假优惠”问题突出

调查中,消费者对价格的满意度仅有41%,是各环节满意评价中最低的,18%网民吐槽价格不优惠、变化幅度过大。“双十一”期间,消费者最看重的就是商品优惠价格,但不少消费者却遇到了商品价格假优惠,一些商家先提价再降价、虚构原价等价格问题,直接影响了消费者对“双十一”活动的整体满意度。在网络意见征集中,“双十一真没便宜什么”“发现价格比之前更贵了”“价格变化幅度太大,错过最佳优惠”成为不少网友共同的心声。

三、“砍单”问题仍然严峻

“双十一”期间,广东省消委会共接到涉及商家单方取消订单的投诉近百件,占网络购物投诉近五分之一。反映的主要问题有消费者下单多日后未见发货,多次催促后商家才称因系统原因操作失误,拒绝发货,要求取消订单;商家称已发货多日,但却一直无相应物流信息,最后以“物流丢件”为由要求消费者取消订单,按实付金额退款等等。有消费者质疑商家随意取消定单的行为,存在恶意刷流量、拉人气的嫌疑。

四、物流问题仍然存在

调查中,64%消费者不满物流慢,35%不满物流原因导致商品破损,物流人员态度差、包裹在运输途中丢失等也引起消费者不满。在几乎全民网购的时代,物流行业顺应潮流,不断加大投入、调整结构,特别是智慧物流取得长足的发展,各项服务均有不小的提升,但依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配送问题。面对“双十一”的网购狂潮,绝大部分物流公司在处理巨量包裹、运输速度等方面仍面临挑战,物流延迟问题仍有发生。

针对“双十一”活动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结合投诉分析及调查数据结果,广东省消委会提出,政府要发挥主导性、服务性作用,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监管机制。电商经营者要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消费者组织要履行社会监督职责,搭建消费维权共治平台。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消费意识,提升消费维权观念。

广东省消委会还对三个典型案件进行了分析。

案例1:多位消费者通过预先抢券、叠加店铺优惠、满减活动、天猫平台购物津贴等各种优惠,11月11日以极大的优惠在淘宝平台成功抢购慧宸服装有限公司销售的童装,但慧宸服装有限公司却以优惠设置错误为由要求取消订单。以消费者尹小姐为例,其购买的服装,原价一千元左右,最终实付金额不到十元,因担心商家会对优惠叠加有限制,尹小姐反复跟客服确认,在得到对方“优惠可以平行使用”的回复后,提交订单并支付。一周后,尹小姐向商家询问发货时间,客服人员称“双十一”爆单,会按订单正常顺序发货。11月18日该商家突然称优惠设置错误,不能如约发货,要求取消订单。经省消委会调解,慧宸服装有限公司负责人最终给出两种处理方案,一是按天猫平台规则给予补偿,即实际支付金额的百分之三十的补偿额度,二是按当时产品销售价格的二折,消费者补齐货款公司即予以发货。对于该公司给出的处理方案,除个别消费者接受第二种方案外,其他均不接受。

案例2:丁先生等多位消费者领取了京东商城官方派送的满减券(满200元减189元),随后用券成功下单购买商品,但商家一直拖延发货,而后更以工作人员操作失误为由,要求取消订单。经调解,京东给出每个订单补偿价值5元京豆的方案,但消费者普遍不接受,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最终调解无效结案。

案例3:谭女士等多位消费者11月11日在苏宁易购的茵曼官方旗舰店下单购买衣服。11月12日上午多位消费者接到茵曼客服的通知,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活动折扣设置错误,要求取消订单。经调解,茵曼表示将根据平台规则承担下单金额30%的赔偿,并补偿一定数量的优惠券。但最终只有少数消费者接受赔偿方案。

省消委会认为,商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商品的信息,属于要约行为,消费者下单购买商品,双方之间的购买合同即告成立。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应依约履行发货义务。但上述案例中,商家无一例外以优惠活动设置错误为由,单方要求取消订单。商家的行为已然违约,理应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商家根据所谓的平台规则,给予消费者下单金额30%的补偿或者给予价值5元的京豆补偿,这是平台与商家之间的协议,而非商家与消费者达成的协议。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平台规则并未经过第三人消费者认可,因此对消费者不发生效力,平台和商家不能以此来要求消费者接受订单取消方案。

每年“双十一”期间,均会出现类似“砍单”现象,理由也五花八门,如操作失误、仓库着火、快件丢失、商品缺货等等。省消委会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理应秉承谨慎、诚信的经营理念,对其发布的商品要约信息负责,操作失误、仓库着火、快件丢失、商品缺货等均属于经营者的内部管理问题,不能以此来对抗消费者的履约要求,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应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李明 通讯员 粤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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