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律政司高级助理法律政策专员欧阳慧儒14日在深圳回答香港经济导报记者提问时表示,香港特区非常乐意与内地同业优势互补,共同开展跨境破产协作机制,累积实践经验,深化合作关系,进一步巩固国家“十四五”规划中香港作为亚太区以至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定位,从而助力国家的持续发展。
发布会现场
5月1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举行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的会谈纪要》签署活动暨内地试点意见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发布会现场,香港经济导报记者提问:两地建立跨境破产协助机制,将在哪些方面对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提供支持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
欧阳慧儒对此回应称,《会谈纪要》订立一套新的合作机制,让香港与内地相互认可及协助破产程序。在新的合作机制下,香港的清盘人可向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在香港的清盘或临时清盘程序,而内地的破产管理人亦可以向高等法院申请认可在内地的破产程序。
她亦表示,值得注意的是,《会谈纪要》涵盖香港的公司强制清盘程序、公司债权人自动清盘以及由清盘人或者临时清盘人提出并经香港法院批准的公司债务重组程序。特别就重组而言,在香港一般会透过临时清盘程序实现债务重组,这程序多年来获认同为有效的工具以拯救受财困的公司(例如在香港上市或发债的公司),也累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香港特区律政司高级助理法律政策专员欧阳慧儒
欧阳慧儒指出,新的合作机制会进一步鼓励持份者采用债务重组程序,为尽早协助拯救经济上有困难的企业创造了更好的条件,提升债务人获重生避免破产的机会。
记者邢宝华发布会现场提问
欧阳慧儒进一步表示,《会谈纪要》生效后,香港特区将会成为目前唯一与内地就企业破产事宜订立具体合作机制的司法管辖区,这充分彰显“一国两制”的独特性。
(原标题《香港特区律政司高级助理法律政策专员欧阳慧儒答香港经济导报:香港特区非常乐意与内地同业优势互补,共同开展跨境破产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