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评| 化解常用药涨价的重压须“对症下药”

读特评论员 邓辉林
2018-11-21 07:40
摘要

面对“跛足”的市场竞争和狂飙突进的常用药价格,当务之急是市场监管等部门介入检查是否存在哄抬原料药价格和市场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

近期,事关头疼脑热或者慢性病的常用药价格上涨问题引起关注。记者发现,诸如扑尔敏、甘草片、罗红霉素、降压0号等销量极大的药品价格一路上扬,涨幅50%以上甚至价格翻倍都不罕见,和2015年相比不少常用药价格翻了好几倍。

常用药价格大涨,最直接的后果是加重患者负担,让患者“吃不消”;最可怕的后果是影响患者治疗意愿,导致患者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化解常用药涨价的重压,是一道必答的民生考题。

常用药涨价,与市场机制发力有关。自2015年6月1日起,我国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改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价格,以达到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的目标。而由于近年来药企环保成本上升、原料药价格上涨等市场因素,常用药价格上涨存在一定的合理性。

化解常用药价格上涨过快加重民众医疗负担、吞噬“药改”带给民众获得感的问题,应当关注那些并不符合市场规律的价格上涨因素,如此才能“对症下药”,在尊重市场的前提下为民众适度“减负”。

其实,目前的药品市场竞争还远未达到充分的程度。据调查,近期扑尔敏原料药价格已从以前的每公斤400元上涨到每公斤2万元,在舆论压力下,相关厂家才宣布将其价格调整为每公斤800元。而在目前国内拥有扑尔敏原料药批文的生产企业中,河南一家制药厂基本属于一家独大。在原料药价格上涨到50倍之后,又能瞬间回调到仅上涨1倍,相关药企凭借一家独大地位曾经获得的利润空间可谓是超越想象极限。据业内人士分析,在我国成品药的约1500种原料药中,其中50种、44种、40种原料药分别只有一家、两家、三家企业取得生产资格。当原料药生产形成事实上的垄断,势必会传导到下游成品药市场,最终转化为患者的高昂支出。面对“跛足”的市场竞争和狂飙突进的常用药价格,当务之急是市场监管等部门介入检查是否存在哄抬原料药价格和市场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而从长远来看,相关部门还需要加快原料药生产企业的审批速度。

常用药价格猛涨,许多成品药企业也起到了背后推手的作用。按照我国目前的规定,有数百种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为: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也就是说,这些低价药的零售价格应当符合国家划定的患者日均用药费用的额度标准。但一些成品药企业却“趁势而上”,在没有违背上述额度标准的情况下对低价药频繁涨价或者大幅提价,其中有些行为属于严重背离成本投入的不合理提价行为,也是市场失灵的一种表现。对此,价格主管部门应当用好“有形之手”,遏制成品药企业过度的涨价冲动。

从1996年开始施行《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起,我国药品价格改革已走过22年。只有不“讳疾忌医”,找准“症结”,勇于打破固有利益格局,才能用改革的办法破解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更好满足患者对常用药的刚性需求,在为民众减轻负担的同时增进其健康福祉。

编辑 张克          

(作者:读特评论员 邓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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