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眼金睛识铂金,价值超千万铂金伪装出口被查获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实习生 宋雨桐 通讯员 贾慧敏
2021-05-12 18:53
摘要

出口国家禁止出口的管制物项或者未经许可出口管制物项的,除了要承担行政处罚、从业及经营禁止等行政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经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鉴定,深圳海关所属深圳湾海关出口货运渠道此前查获的一批 12 块申报为铅制、 镀银工艺条实为铂金,属于国家禁止出口商品。该案初估案值超千万元人民币,目前已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查获的铂金块。

据了解,该批货物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申报为装饰用途的铅制、镀银工艺条,共 12 块,重约 58 千克。海关关员查验时发现,实际货物金属色泽与此前查验的镀银制品存在差异。经再次仔细查看货物外观,综合货物密度、颜色等特征,海关关员认为该批货物存在较大伪瞒报风险,于是按规定进行取样、送检。经鉴定,该批申报为"铅制、 镀银"的工艺条实际材质为"铂金",属国家禁止出口商品。

深圳海关方面提醒,根据《出口管制法》,出口国家禁止出口的管制物项或者未经许可出口管制物项的,除了要承担行政处罚、从业及经营禁止等行政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火眼金睛识铂金,价值超千万铂金伪装出口被查获》)

编辑 庄思嘉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曹亮 范锦桦

(作者: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实习生 宋雨桐 通讯员 贾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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