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不到就发生了3起亡人悲剧!这种作业要小心了!

读特记者 戴晓蓉
2018-11-15 21:21
摘要

轻质型材屋顶作业的施工人员需按规范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

上月底至本月初,短短不到半个月的时间,深圳发生3起轻质型材屋顶作业高坠事故,造成3名作业工人死亡。

台风“山竹”过后,某电厂更新项目工地大门左侧的雨棚被损坏。10月26日7时30分许,工人唐某在进行拆除棚顶铁皮作业时,不慎从高3.8米的彩钢板棚顶上坠落。事后在现场发现了1顶安全帽,但未见安全带。

11月2日19点左右,在深圳某学校内,一工程公司施工负责人组织骆某等人搬运学校体育馆屋顶拆下来的废旧彩钢板,期间骆某不慎踩穿彩钢板材质顶篷坠落,坠落高度约12米。事故现场未见安全帽和安全带。

11月6日10点左右,某建材公司外来施工人员谢某,在公司仓库顶棚上方进行屋顶彩钢板维修作业时,不慎踩穿屋顶采光瓦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约10米,现场同样未见安全帽和安全带。

屋顶作业很普遍很常见,可最近怎么就连出3起亡人事故了呢?其实,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我们可以知道事故的大概原因。而综合来说,主要是因为以下工作未做到位:

1.未佩戴或未正确佩戴劳保用品。工人进入工地作业时需佩戴好安全帽,2米以上的登高作业需佩戴好安全带,安全带需高挂低用,安全绳需系挂在牢固的构筑物上。经调查,以上3起高坠事故的作业工人均未按国家规范要求佩戴劳保用品:不佩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帽却不系紧下颚带、不佩戴安全带。

2.未张贴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需张贴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作业工人穿戴好符合国标要求的劳保用品并规范作业。

3.安全防护设施不足。3起高坠事故的屋顶作业现场均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施工单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事故发生的根源在于安全意识的松动,当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安全交底不足,员工思想麻痹大意,对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事故就自然而然发生了。

5.对外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监管不利。工程发包方需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外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进场施工时,工程发包方需对作业人员提供必要培训并告知作业场所风险,对高处作业人员需检查其高处作业证,未经培训人员严禁入场。

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那么,针对此类作业我们该采取些什么防范措施呢?

1.轻质型材屋顶作业的施工人员需按规范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

2.施工现场需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3.安装轻质型材板前,应采取在梁下支设安全平网或搭设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措施;在轻质型材屋面上作业前,需铺设生命线系统,用于系挂安全带的安全绳;在轻质型材屋面上作业时,应搭设临时走道板,不得在轻质型材上行走;轻质型材屋面临边位置,可设立临时栏杆,防止作业人员滑坠。

4.轻质型材屋顶作业人员施工前,施工必须做好安全培训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任何事故都不是偶然发生的,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做好预防,警钟长鸣,才能避免“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悲剧。

编辑 李林夕

(作者:读特记者 戴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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