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二手车里程遭造假 网交平台有何责任?
记者 李明
2016-08-17 04:11

里程54294公里变成了9000公里。消费者孙先生网购二手车搞出一堆麻烦。8月16日,记者从广东省消委会获悉,近期接到消费者孙先生投诉,称网购的二手车里程遭造假。因买卖双方无法达成最终解决方案,省消委会支持孙先生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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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孙先生在瓜子二手车直卖网广州分公司(以下称“瓜子二手车”)购买了2015款北汽绅宝D50自动标准版二手车一辆。网站标注称,准新车,2015年上牌,里程9000公里。

买车后,孙先生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车辆发动机异响,油耗居高不下(1.5L排量油耗11.5L/百公里),并且于高速110公里时速巡航下,变速箱突发故障,急速降至60公里/每小时,险些造成后车追尾。于是,他将车开至北汽绅宝4S店检测,查询维修保养记录得知,此车在2016年4月15日最后一次保养里程为54294公里,里程表被人为篡改。

随后,孙先生得知此车一直作为非法专车高强度使用,遂与“瓜子二手车”直卖网售后交涉,被明确告知“瓜子二手车”不负责,要消费者直接和原车主交涉。然而,原车主完全不予理会,直接要求孙先生将车退给“瓜子二手车”。孙先生无奈向广东省消委会投诉,要求“瓜子二手车”“退一赔三”。

省消委会接诉后,马上与“瓜子二手车”取得联系,对方表示,现在能确定原车主确实动手脚调了里程表,关于这一点,公司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即免去当时孙先生购车的手续费和免费给孙先生的车做一次保养(约3000元)。关于消费者投诉中提到的发动机异响和变速箱有故障,可以双方约定到4S店检测,确认有问题后公司愿意承担相应责任。至于消费者“退一赔三”的诉求,该公司明确表示拒绝。

省消委会随即再次与孙先生沟通,消费者提出第二个方案:因出现调表事情后,车子重新进行了评估,价值约5万元,与自己原来的购车款相差1.5万元。所以孙先生要求“瓜子二手车”退差额并给汽车做一次大保养作为补偿,至于因调表而丧失的车辆质保权益,这个损失可以先不提。

省消委会工作人员将孙先生的诉求多次与“瓜子二手车”沟通,对方虽然承认自己有一定过失,但还是认为主要责任在于原车主,且出事后原车主一直不愿意配合协调,所以公司对于孙先生新的诉求无法满足,但愿意配合消费者走法律途径,听从法院的判决。

省消委会认为,“瓜子二手车”直卖网是提供平台并撮合买卖双方达成购车协议,成功后收取中介费用的二手车中介网站,消费者和“瓜子二手车”直卖网是委托人和居间人的关系。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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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子二手车”直卖网在其官网宣称为消费者提供“259项专业检测”,确保平台所售二手车况安全。但众所周知,车辆里程数是评估二手车车况及价值的重要指标,“瓜子二手车”直卖网宣称的“专业检测流程及团队”却未能发现本案中车辆里程表被人为篡改的事实,为消费者提供了虚假的消费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因此,消费者提出的“瓜子二手车退赔1.5万元的交易差价,并给汽车做一次大保养”的维权诉求合理,应得到满足。

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瓜子二手车”在本案中未履行应尽义务,对二手车辆信息进行全面、准确地审查把关,本身存有过错,故不应将责任完全推卸给二手车原车主,而应切实承担起作为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的法律责任。

此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瓜子二手车”有权在提供先行赔偿后,向二手车原车主追偿。

编辑 白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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