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10点,随着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新喜在电脑上对一份文件郑重点下了“同意”。其后,这份对携枪入境的香港女学生不予起诉的检察建议,由深检迅速发给海关缉私部门。
今年1月3日,深圳福田口岸沉浸在节日的欢快氛围中。17岁香港少女小烟戴着眼镜、背着背包,夹杂在人群中。或许是她有些匆忙的脚步,引起了海关工作人员的注意。
海关人员检查她背包里的包裹发现,里面有4个平板电脑模型、3个触屏手机模型、250粒气枪弹,还有4个纸袋。再进一步检查,纸袋里,装着1支仿真枪、3支枪支。小烟霎时脸色惨白。
原来,小烟想赚点零花钱,看到Facebook上有人说帮忙带货到深圳可以赚代工费,在反复向对方确认所携带的货物是“二手电脑和旧手机”“百分之百合法”后,应允以400港币带货。拿到包裹后她没有检验,就心存侥幸地走向了学生通关专用通道……
今年4月,案件被移送给深圳市检察院未检办。承办检察官高鹏飞全面了解案情后,要求深圳市法律援助处依法指派律师为小烟提供辩护,并专门委托“点亮心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指派两名调查员,对小烟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了社会调查。
经过调查后得知,小烟的父母常年在境外打工,小烟是外婆带大,等她上学后,父母才回到香港。小烟和父母一直关系疏离,加之父母经常因为经济原因吵架,小烟需要用钱时,就自己想办法做点兼职。现在她在香港某学校读中五,成绩不错,正盘算着明年考大学。
要知道,带枪入境是犯罪行为!走私武器、弹药罪,起刑点就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甚至可以判死刑。
深圳市检察院经过多方调查和反复论证研究,认为小烟虽然已构成犯罪,但属于受到蒙骗,主观恶性小,且有悔罪表现,于是决定对她作出不起诉处理。
10月18日,深圳市检察院在检务大厅召开了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会。宣告会邀请了皇岗海关缉私分局的侦查机关代表、香港儿童保护组织——香港善导会代表、深圳市“点亮心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工、小烟和她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等参加。
会上,未检办检察官首先对小烟进行了训诫:“犯罪可能会毁掉你的未来,更让家人担惊受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何勋也对小烟进行了语重心长的教导:“人生的路还很长,检察官会对你此次行为进行犯罪记录封存,希望你能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你得到了社会的关爱,也要将这种温暖传递出去,告知同学、朋友,懂得自我保护,不要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小烟红着眼圈说,“我再也不敢冒险带货了!…我一定改过自新,回去好好学习,传递爱心。”小烟的法定代理人苏女士表示,一定会珍惜这次机会,加强和女儿的沟通交流及教育。
送走小烟及家人后,未检办负责人和皇岗海关和香港善导会的代表进行了座谈,就打击蒙骗未成年人犯罪的幕后势力、预防深港未成年人带货型走私犯罪达成共识。香港善导会代表更表示,将着重在香港的中小学校进行相关的法律宣传和介绍,使学生了解内地与香港法律的差异,避免因被他人蒙骗而违法犯罪。
编辑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