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人暴动罪名成立,分别被判入狱51至56个月不等

央视新闻
2021-05-05 17:41
摘要

当地时间5月5日下午,4名被告因暴动罪等罪名成立,在香港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狱4年3个月(51个月)至4年8个月(56个月)不等

央视新闻5月5日消息,当地时间5月5日下午,4名被告因暴动罪等罪名成立,在香港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狱4年3个月(51个月)至4年8个月(56个月)不等。

4名被告涉及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在十一国庆节参与荃湾骚乱,3名男性和1名女性被告早前被裁定暴动罪名成立,其中一名被告同时被裁定一项纵火罪名成立。

(原标题《香港4人暴动罪名成立 分别被判入狱51至56个月不等》)

编辑  范锦桦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詹婉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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