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敢霸道乱堆放?罚19.7万元!
读特记者 马晓峰 通讯员 胡渊博
2018-10-10 16:05

近日,龙岗区坂田街道执法队针对马安堂社区中兴路旁某公司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乱堆放物品一案,依法开具19.7万元巨额罚单,并通过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到位,这宗历时一年多的行政执法案件,终于尘埃落定,有力彰显了坂田街道执法队严格执法的铁腕作风。

去年6月20日,坂田街道执法队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中兴路旁存在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堆放大量物品的现象,挤占了旁边大部分的人行道等公共空间,阻碍正常通行。经现场勘验,这些擅自占道堆放的物品主要为旁边某公司堆放的各类石材和木质框架,个头高、体积大、形状各异,不但市容市貌大打折扣,同时也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场拍照取证,约谈涉事公司负责人并依法开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涉事公司并没有放在心上,依然我行我素“霸道”乱堆放。

到期未整改,坂田街道执法队遂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并聘请第三方测绘公司进行测量,测量结果为该处占用城市道路堆放石材的面积多达196.83平方米。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执法队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处以1000元罚款的标准,开具了一张19.7万元的罚单。后于2017年7月25日向涉事公司送达了《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7]深龙坂城行罚决字第270号)。但涉事公司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并没有履行自觉缴纳罚款义务,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期间,坂田街道执法队依法依规发出了催告书,涉事公司始终无动于衷。法定起诉期限满后,坂田街道执法队依法向盐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9月27日,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0307执7788号《执行裁定书》显示,罚款人民币19.7万元已执行到位,该案件已依法结案。“执法办案是执法队的生命力,我们一定要穷尽法律手段进行市容环境秩序管控,全力以赴办经典案件,时刻捍卫法律权威。”坂田街道执法队负责人表示。

据统计,2017年城管执法立案查处1491宗,罚款244.72万元,立案数、罚款额均列全区第一。2018年,坂田街道执法队继续保持以罚促管力度,积极发挥“行政处罚”利器作用,用好用足法律手段,不断拓宽案件类型,敢于对各类违法行为“亮剑”,严管严罚、以罚促管已成执法常态。

截至目前,坂田街道城管执法共立案查处1382宗,罚款142.7万元,案件类型和处罚力度均走在市区前列,有效震慑了潜在违法行为人。

编辑 李林夕

(作者:读特记者 马晓峰 通讯员 胡渊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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