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湾一企业占道乱堆放被罚3000元

2022-04-14 17:00
摘要

4月11日,南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对辖区深圳某公司未履行责任区管理责任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4月11日,南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对辖区深圳某公司未履行责任区管理责任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队员巡查发现乱堆放情况。

4月7日10时30分,南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在丹竹头社区巡查时,发现立信路16号旁存在乱堆放现象,地面散落有塑料桶、KT板、橡胶圈等垃圾。经了解,该区责任单位是深圳市某有限公司,针对乱堆放现象,该公司既不作为也未向有关部门报告。执法人员经过现场勘验、拍照取证固定证据,在确认违法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并掌握充分证据后,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向该公司送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当天15时20分,执法人员再次前往现场核查整改情况时发现乱堆放垃圾仍未清运,对违法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的处罚决定并执行到位。

今年以来,南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持续加大对城中村、集贸市场、公厕、沿街门店等场所和区域进行执法检查。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800余人次,排查沿街门店等重点场所和区域620家次,立案查处未履行辖区管理责任单位2家。下一步,南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督促辖区各单位、经营户认真履行责任义务,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来源:龙岗融媒)

编辑 李依林 审核 汪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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