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记者从广东省检察院获悉,经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办公室统筹协调,在最高检领导下,百名“红通”人员之一、深圳中油器材进出口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常征2016年2月18日从加拿大自愿回国投案自首,成为广东检察机关查办的首个主动回国投案自首的“红通”人员。
常征曾担任胜利油田青岛石油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临沂中孚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因涉嫌职务犯罪,于2012年12月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案发前常征已潜逃加拿大,广东省检察院及时通过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发布红色通缉令。
广东省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常征案是中央追逃办直接督办的重点案件之一,对其缉捕、劝返行动得到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广东省追逃办的高度重视,为成功将常征缉捕归案,办案人员一方面多次通过常征的家属、同学、律师等与其本人联系,晓明利害关系,讲清刑事政策,努力劝导其主动回国投案自首,争取法律从宽处理;另一方面,通过与加拿大有关司法执法机构开展合作,及时启动跨国遣返的司法协助程序,有效挤压常征在加拿大的生存空间,封堵其移民、滞留通道,在强大的法律和司法合作威慑下,常征最终主动回国投案自首。
据了解,2015年广东检察机关大力开展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对潜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逐人、逐案建立信息库,通过网上通缉、国际司法合作、敦促自首等方式追捕、劝返在逃人员共116人,其中从境外追逃17人,工作成绩名列全国检察机关前茅。
编辑 小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