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颁布:奖光盘罚浪费
深圳特区报记者 易东
2021-05-01 08:15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4月29日表决通过《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题执法行动,严格按照法律,惩治食品浪费行为。

监管部门有法可依,制止餐饮浪费从倡导到强制

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反食品浪费法》共32条,分别对食品浪费的定义、反食品浪费的原则和要求、政府及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激励和约束措施、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公务活动用餐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可奖励“光盘行动”消费者;点餐浪费可收厨余垃圾处理费;商家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最高罚1万;食品生产经营者严重浪费,最高罚5万;制作发布传播暴饮暴食视频节目,最高罚10万。“制止餐饮浪费有了法律依据,这有利于我们基层执法人员开展餐饮浪费执法。“福永市场监管所的一名执法人员对记者说。

记者了解到,此前我市在《深圳经济特区文明条例》修订过程中纳入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相关条款。

加大监督执法,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记者了解到,在该法公布之前,市市场监管局结合监管职能,从三方面强化了对餐饮浪费的监督执法。一是结合《深圳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办法》,将餐饮单位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纳入日常监管的量化检查表,用可视化的量化级别:A级(大笑)、B级(微笑)、C级(平脸)的升降来进行有效约束。二是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把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内容,监督指导餐饮单位通过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菜单上标明或标示食材分量、在套餐标准上注明建议消费人数、推广自助餐和分餐制等各项措施,引导和鼓励用餐者适量点餐、适量取餐、减少浪费,对于发现的餐饮浪费行为予以制止、纠正。三是将消费者餐饮浪费行为通过深圳市信用网进行信用公示,通过信用约束制止浪费行为。

市烹饪协会常务副会长刘永忠告诉记者,该协会将组织会员企业认真学法守法,积极推行“分餐制、公筷制、双筷制”;为顾客提供“半份、半价”“小份、适价”的用餐选择,引导顾客适量点餐、合理消费、剩菜打包,杜绝浪费。

(原标题《新法颁布:奖光盘罚浪费》) 

编辑 许舜钿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李林夕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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