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董宏决定逮捕
人民日报
2021-04-26 11:07

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董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标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董宏决定逮捕》)

编辑 吴徐美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张雪松  李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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