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走了,他们还在拘留所
读特记者 吴绪山
2018-09-17 15:24

台风“山竹”渐行渐远,但有这么几个人,却因为在防御台风期间不听政府指令进港避险,反而私自驾船出海,被当地公安部门处以行政拘留,目前还在接受安全教育。真爱生命,敬畏台风,即便风暴远去,也须时常警醒。

台风带来狂风暴雨肆虐大地,人们唯恐避之不及。但9月13日,揭阳市惠来县神泉镇澳角村渔民吴某因为在防御台风“山竹、百里嘉”期间不听政府指令进港避险,被该县公安局处以五天行政拘留的处罚。据悉,这是广东省首次对拒不执行政府避险指令者实施行政拘留。吴某事后也表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渔民兄弟切勿学他。

无独有偶,为防御今年第22号台风“山竹”,汕头市濠江区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最大限度确保人员安全,降低灾害损失。但9月14日14时许,濠江区海洋与渔业局网络中心在巡查发现,粤濠渔51136号(船长朱某杰)、粤濠渔51111号(船长黄某洪)、粵濠渔51113号(船长邱某秋)无视相关规定,依然私自驾驶船只出海捕鱼。对此,濠江区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依法传唤这三人。经询问,三人承认了不顾省、市、区三防指挥部发布的有关防风的相关规定,私自驾驶船只出海捕鱼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罚款。濠江公安分局广澳派出所依法对朱某杰、黄某洪、邱某秋三人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渔民,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安全发展”的观念,主动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航行、停泊和作业规定;收到海上风险预警后要及时返航,避免发生事故。

编辑 桂桐

(作者:读特记者 吴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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