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记者从崇州法院获悉,该院首次通过当事人议价方式,确定了一处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的商业用房的起拍价。
“以前90%以上的案件都是采用委托评估的方式进行估价。”承办法官介绍道。
据9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法院在处置被执行人的财产时,将优先采取双方当事人协商议价的方式确定拍卖起拍价。
▲涉案房屋
法院要拍卖他的房
他嫌估价过低 通过协商议价抬高起拍价
近日,崇州法院首次通过当事人议价方式,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一套地处崇州市崇阳镇蜀州北路,产权面积为112平米的商业用房。
据介绍,崇州法院原本通过大数据网络询价,初步确定该房屋起拍价为110万,但被执行人认为估价过低,不同意按此价卖出,后来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人双方通过协商议价,最终确定了120万的起拍价。
记者在京东司法拍卖网上注意到注意到,这处房产将于10月11日早上10点开拍,起拍价为120万截至9月13日晚上9点,已经有219人围观。
记者注意到,2018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提出“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可以采取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委托评估等方式。”
“以前90%以上的案件都是采用委托评估的方式进行估价,新的司法解释施行后,预计今后至少有一半以上的司法拍卖案件不会采用这种方式确定参考价了。”承办法官倪望博介绍道。
见习编辑 黄泽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