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模范,创先进,促提升”,龙岗区召开“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创建工作现场会
深法宣 龙岗区司法局
2021-04-22 21:23

近年来,龙岗区法治示范社区创建亮点不断呈现,在深圳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龙岗区司法局、南湾街道办和南岭村社区的共同努力下,南岭村社区成功获评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区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学习模范,争创先进”,打造更多法治创建亮点,4月22日,龙岗区召开“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现场会。市司法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处处长刘伟东,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汉平,南湾街道办党工委书记刘渊,各街道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司法所所长,南岭村社区党委负责人,以及参与2021年省法治示范社区创建的社区工作站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仕能主持。

会上,与会人员首先一同观看了南岭村社区法治创建纪录片。接着,南岭村社区党委书记张育彪汇报了南岭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情况,南岭村社区坚持党建引领,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以打造“枫桥式”社区为抓手,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着力加强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穿于居民自治全过程,将创建工作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相结合,丰富民主法治创建内容,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

市司法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处处长刘伟东为南岭村社区授牌

南湾街道办党工委书记刘渊表示,南湾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区司法局的有力指导下,探索创新、真抓实干,做到“五个坚持”,坚持党建引领,坚持法治为纲,坚持德治润心,坚持自治固本,坚持共治赋能。下一步希望社区党委保持劲头、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推动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出新出彩,街道党工委也将继续坚持在政治上领导、思想上重视、工作上支持,切实发挥法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保障作用,并且以点带面,借势借力将民主法治打造为南湾街道的亮点品牌。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汉平代表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对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以及各街道、社区的“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者的辛勤付出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并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认识,各街道、社区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着力推动我区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向更高层次发展,积极塑造一批具有龙岗特色的社区法治“微景观”,以法治建设为契机,将“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真正做到法治建设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切实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要严格落实责任,各街道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工作日程、摆到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具体推进;三是要突出示范引领,各街道要以“示范创建”为抓手,深化社区基层的依法治理,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四是要强化组织保障,各街道要把“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纳入街道全面依法治理的工作规划,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紧密结合,一体部署、统筹推进,加强对创建工作经费的保障和奖励激励,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汉平同志表示,今年是“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的总体工作部署,乘势而上,锐意进取,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将更多基层法治建设的“想法”变成“做法”,“期望”变成“实效”,“梦想”变成“现实”,同时,在即将迎来建党百年之际,大家要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同法治建设工作深度融合,把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环境需要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高度结合,以法治建设的优异答卷迎接党的百年华诞。

与会领导共同见证南岭村社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授牌

会后,与会人员一同参观南岭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成果。


编辑 伍偲 审核 刘杰

(作者:深法宣 龙岗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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