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门口也可以学法,深圳民法公园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深法宣 通讯员 覃晓虹 李春娜
2021-04-15 22:59

4月15日,龙华区人民法院在民法博物馆内开展了一次旁听庭审活动,博物馆的模拟法庭区域座无虚席,法官敲响法槌,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拉开序幕。

据悉,原告张某与被告杨某为世交好友,2014年10月,为在国外开办加气砖厂,被告杨某向原告的丈夫谭某借款38万元,并承诺2015年4月9日前归还借款。出于信任,谭某愿意借款给杨某助其渡过难关,通过其妻子张某的银行账户向被告杨某转账支付38万元,随后杨某给谭某出具了一份《借款收据》。后因杨某未能按时还款,杨某于2015年6月向谭某重新出具一张《借条》,载明借款38万元的事实以及相应的利息约定。可天有不测风云,谭某于2016年7月意外身亡。谭某过世后,杨某并未前来慰问,不仅不提还款之事,还一直与原告避而不见,而后原告张某通过微信向杨某催收借款,杨某均以国外项目未成功没赚到钱为由拒绝还款,无奈之下,张某只能将其告上法庭。

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官严格按照庭审程序组织调解,因双方无法达成调解,法庭当庭进行宣判,要求被告杨某归还欠款38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旁听人员认真仔细观看了庭审的每一个环节,切身感受到法律的严威,零距离接触到“看得见的正义”。

“这样的巡回审判活动真不错,在家门口就能增长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也能明白法律的重要性,欢迎司法部门多多举办这样的普法活动,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也要主动学法守法用法,更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前来旁听的群众表示。

最后,审理该案的李法官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一般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最长不超过20年。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不然就有可能丧失胜诉权。其次民间借贷是实践合同,群众在向他人出借款项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最好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借款并保留转账凭证,现金支付需对方出具收据;二是核实并留存对方的真实身份信息;三是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并载明借款用途、还款期限、利息约定等;四是夫妻借款的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名,而且借款最好有担保人或抵押物。

据了解,深圳民法公园是全国首家民法主题公园,民法博物馆作为其重要的组成部分,除了收藏与展示了各类具有较强民法特征的书籍、图片、资料、文物外,馆内还设置了体感互动装置,充分运用数字化、可视化、指尖化等技术手段,将展厅内容整合为知识问答题库,设计互动游戏,通过LED体感互动,激发参观者在游览过程中的参与感,构建互动式、体验式、融入式及服务式立体普法矩阵。此次在民法博物馆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架起了“民”与“法”的桥梁,让法治宣传真正“活”起来,“落”下去。


编辑 伍偲 审核 刘杰

(作者:深法宣 通讯员 覃晓虹 李春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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