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在荃湾丽都花园第2座执行限制与强制检测
2021-04-14 23:33

港府发言人近日发布消息说,昨日引用《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第599J章),作出限制与检测宣告(下称“相关宣告”),自昨日下午8时起限制在荃湾指明“受限区域”(即荃湾青山公路深井段41-63号丽都花园第2座)内的人士(下称受检人士)须留在其处所并接受强制检测。



图示工作人员在“受限区域”内为受检人士登记进行检测

发言人说,受检人士须在其处所等候,直至区内所有已识别的受检人士完成检测,而相关检测结果亦已获大致确定,方可离开其处所。此外,政府昨日亦发出强制检测公告,任何于2021年3月31日至4月13日期间曾身处有关大厦内超过2小时的人士,即使在相关宣告开始生效时不在“受限区域”内,亦须于4月15日或之前接受强制检测。

港府今日(4月14日)上午约7时完成强制检测行动,并正在“受限区域”内进行执法行动,确认“受限区域”内所有人士已接受强制检测。政府会另行公布正式撤销“相关宣告”的时间。自今日上午约7时起,荃湾指明“受限区域”内已进行检测的人士如能出示阴性检测结果电话短讯或佩戴手环以证明接受强制检测,可在向订明人员提供个人资料后,经由指定出口离开“受限区域”。

发言人指出,政府昨日于“受限区域”内设立临时采样站,并要求受检人士在今日凌晨一时前到采样站接受鼻腔和咽喉合并拭子样本采集及病毒检测。截至今日凌晨1时,约780名居民接受检测,当中没有发现确诊个案。此外,政府亦在“受限区域”内派员到访约280户,当中约35户在过程中没人应门,包括一些确诊个案和可能已经接受隔离的住户,亦有可能部分单位是空置,政府并没有这方面的详细资料,会采取措施跟进。

发言人重申,政府重申会严肃执法。如任何人士未能出示检测结果电话短讯,或佩戴手环以证明接受强制检测即属违反强制检测公告,可处定额罚款5000元,并会收到强制检测令,要求该人士于指明期间内接受检测。不遵从强制检测令或限制与检测宣告即属犯罪,并可处第四级罚款(25000元)及监禁6个月。

(原标题《港府在荃湾丽都花园第2座执行限制与强制检测》)

编辑 吴徐美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李怡天 范锦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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