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一名50多岁的保安员被公司辞退,本来公司应向其支付赔偿,却因其涉嫌伪造法院判决书向公司索要赔偿金,近日被检察院起诉。
赵某是深圳某公司的一名保安,在该公司工作了五、六年之后,2016年被公司辞退。为此,赵某向公司提出解约赔偿金,并先后经过了劳动仲裁、法院一审、二审,还向高级法院提出了再审申请。
2018年4月的一天,已经59岁了的赵某,拿着法院的再审判决书,到公司要求按判决内容支付赔偿金30378元。接下来,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公司报警了,于是他被抓了。
原来,赵某在公司做保安期间,由于还兼职其它工作,导致上班时间经常打瞌睡,公司领导对其多次面谈后仍没有改正,于是2016年8月,公司就将其辞退了。赵某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他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30378元。
结果经过了劳动仲裁和法院判决,公司应依法退还赵大叔入职押金及剩余工资1424元,赵某的其它诉讼请求都被驳回了。赵某又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予以了维持。公司已按照生效判决将1424元支付给了他。可赵某又向高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之后高级法院又驳回了他的再审。
这时,赵某突然想到一个大胆的主意。他来到天桥下,找到了一名办假证的男子,让他按照他收到的高级法院驳回再审裁定的相关内容及公章等,伪造一份假的判决书,判决内容也改成:判定公司赔偿其30378元,并强制执行。
然后,赵某拿着这份伪造的判决书,找到公司要求按判决内容支付赔偿金。
这份假判决书由于错漏百出,被公司识破,并报警了。在警察的讯问之下,赵某不得不如实供认了找人伪造判决书的事实。
近日,深圳检察院已以涉嫌诈骗罪,对赵某提起公诉。办案检察官对记者表示,赵某伪造高级法院的判决书,欲骗取公司人民币30378元,其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和诈骗罪,伪造公文属于行为、骗取赔偿款是目的,因而属于刑法上的“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理。虽然赵某因被公司识破而未能成功骗取赔偿金,但这属于犯罪未遂,同样已经涉嫌犯罪。
编辑 耿超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