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市民去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警方资料显示的却是因犯绑架罪被法院判处死刑并已在2006年执行……真是吓死宝宝了!读特记者6日从广州番禺警方了解到,初步核实后证实信息有误,警方已经启动纠错程序。
7月29日,番禺警方接市民某(男,45岁,广州番禺人)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
经查询,警方发现陈某于2003年因绑架罪被法院判处死刑并在2006年执行,相关身份信息可能存在错误。获悉情况后,警方立即展开信息核查工作。
通过查阅原始案卷材料和多项信息的交叉比对,警方初步确定,陈某身份信息错误情况属实,相关纠错程序已经启动。
8月4日,番禺警方主动致电陈某,向其详细解释了有关情况。8月5日,警方为陈某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警方承诺,将加快进度,按照程序及法律规定,尽早帮助陈某更正错误信息。 同时,警方对因身份信息错误为陈某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编辑 牧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