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检法”是目前不法分子最流行的诈骗方式,骗子往往自称公检法工作人员,以受害人涉嫌犯罪并发送 “通缉令”等手段进行恐吓。受害人信以为真后,又以核查资金为名,要求受害人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往往受害人会相信诈骗分子的谎言,最终遭受巨额的财产损失。
8月15日下午18时许,光明派出所接到深圳反诈骗中心指令:居住在光明新区某工业园的金先生长时间和诈骗电话通讯,疑似遭遇诈骗,且反诈骗中心一直无法联系上金先生,金先生随时有转账被骗的风险。
接到指令后,光明所民警立即赶往金先生的住处。遗憾的是,金先生并不在家中。在短暂的搜寻之后,民警找到了正要前往银行转账汇款的金先生。
民警事后调查得知,金先生于8月15日中午突然接到了一位自称北京某刑警的“刘警官”的电话,这名刘警官告诉金先生,金先生名下的一张银行卡涉嫌洗钱犯罪,公安机关正在对案件进行调查,要求金先生积极配合调查,并提供本人账户资金等个人信息,并将所有资金转入“国家安全账户”进行审查。通话过程中,“刘警官”一再向金先生强调要注意保密,不能向他人包括亲属透露,否则后果自负。为了进一步取得金先生的信任,“刘警官”添加了金先生QQ,并将事先伪造的警察证发给了金先生。虽然金先生对这个“刘警官”有所怀疑,但最终还是决定去银行转账。直到准备转账前被光明派出所民警及时阻止,金先生才知道自己是遇到了假警察。
光明警方提醒市民朋友,“冒充公检法”是目前不法分子最擅用的诈骗方式之一。为防止遭受不必要的财产损失,要记住以下两点:一是公检法等国家机关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凡通过电话、短信要求对存款进行转账、汇款的,或者声称进行资金审查,请一概不要相信。二是不法人员能够利用改号技术模拟各种号码,市民要提高警惕,如有疑惑,可向家人、朋友、居委干部、社区民警询问,或直接拨打110进行询问。生活当中,如果有接到类似的陌生电话号码,一定要仔细核对消息的准确性,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编辑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