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一男子酒后与人发生争执,为吓唬对方竟然报假警,谎称有人非法同居。目前,该男子被盐田警方拟处以行政拘留。
今年4月1日22时54分,盐田派出所接报一警情称:盐田区东海道禾木佳酒店有人非法同居。接报后,由于盐田派出所警力均在出警,分局指挥中心遂协调盐巡警力现场处置,发现报警人喝醉酒,语无伦次,无法说明现场情况,在回派出所的车上及到派出所后,并继续拨打110报警。
经核实,报警人张某路喝酒后在盐田禾木佳酒店门口与前来酒店入住的姜某与王某发生碰撞,引发争执,张某路为吓唬对方,用手机拨打110谎称有人非法同居,并重复报警5次。事后,张某路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但是为时已晚。目前,张某路拟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谎报警情会占用有限的公共资源,希望每个人都能从自身做起,把有限的警力资源让给那些最需要帮助的人。
法律解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目前,110报警服务台接到的所有电话均由电脑自动录音记录备案,对于故意报假警、报假案,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者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标题为《为吓唬他人报假警 盐田一男子被拘留》)
编辑 吴徐美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王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