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贸区第七批13项改革创新经验获复制推广,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9项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刘良龙
2021-04-02 21:34

4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在省有关单位和广州、深圳、珠海市政府积极推动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政府职能转变等领域先行先试,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第七批共13项改革创新经验。

记者注意到,这13项改革创新经验中,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有9项。其中,投资便利化领域有4项,即推广税务注销“智能预检”、构建“三位一体”智能诚信税收管理服务机制、推广税务逾期申报及简易处罚网上办理新模式、建立出口退税快速直达市场主体服务机制;贸易便利化领域有2项,即推广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智能检测、推行船员电子证书;金融创新领域有1项,即推广“粤信融”模式;政府职能转变领域有2项,即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在银行业务中的应用、实施“不动产登记+仲裁”联动服务新模式。

记者还注意到,这13项改革创新经验中,另外4项改革事项是在全省相关范围内复制推广。其中,实施跨境人民币全程电子缴税模式,是在全省除深圳市以外的地区复制推广;构建仓储货物区内直转模式,是在全省综合保税区复制推广;推广旅客通关“指尖申报”模式,是在全省旅检口岸复制推广;实施不动产跨境抵押“不出关”模式,是在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复制推广。

记者在《通知》附件《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可复制推广改革创新经验任务分工表》中看到,这13项改革创新经验在复制推广中,由深圳市税务局作为牵头单位之一实施的有投资便利化领域4项,即推广税务注销“智能预检”、构建“三位一体”智能诚信税收管理服务机制、推广税务逾期申报及简易处罚网上办理新模式、建立出口退税快速直达市场主体服务机制;由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作为牵头单位之一实施的有两项,即推广“粤信融”模式、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在银行业务中的应用。

附件: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可复制推广改革创新经验任务分工表

(原标题《广东自贸区第七批13项改革创新经验获复制推广,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9项》)

编辑 许舜钿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曹亮 范锦桦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刘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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