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全国首创!南沙自贸区法院推进粤港澳三地诉讼规则衔接
广州日报 赵小满
2020-12-28 02:26

积极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机制,对于加速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深度合作及融合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今年是南沙自贸区法院挂牌成立五周年,回望过去,它在促进粤港澳三地诉讼规则衔接上做出了不懈努力和持续探索。

 

南沙自贸区法院

借鉴规则:先行先试,持续创新探索

今年10月21日,南沙自贸区法院发布《关于类似案例辩论程序的诉讼指引》,并首次适用该程序对一宗确认不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作出裁决。上述指引在进一步落实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同时,明确了类似案例辩论的申请程序、判断标准和适用效力,从而促进了其与普通法系国家和地区普遍适用的遵循先例原则的对接互鉴。事实上,这是南沙自贸区法院自2016年以来持续尝试与我国港澳地区诉讼规则衔接的多项探索之一。

2016年8月,该院发出广州市首份律师调查令,推进破解律师取证难问题,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截至今年11月底,该院已累计发出律师调查令1413份。

2017年,该院试行交叉询问规则,在案件事实复杂的涉港澳民商事案件中,允许诉辩双方对证人进行交叉式询问,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辩权利,贯彻正当程序原则。

2018年9月,该院出台《涉港商事案件属实申述规则适用规程》,借鉴我国香港地区属实申述规则,要求涉港商事案件当事人签署书面承诺书,向法庭确认提交的文件和陈述的内容属实,无虚构或隐瞒,并明确告知属实申述承诺的法律效果和责任,倡导诚信诉讼。目前该程序已在南沙自贸区法院审理的涉港案件中全面适用。

2018年10月,该院制定《委托当事人送达实施细则》,借鉴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提升民商事案件送达效率,在广州市率先成功完成委托当事人送达案件法律文书,耗时仅仅0.5天。

2019年12月,该院全国首创《民商事案件证据开示指引》,借鉴我国香港地区“文件透露规则”,引导和鼓励当事人在庭前自主进行证据开示,及时固定争议焦点,防止证据突袭。

从无到有,起于累土。五年交流互鉴,六项规则衔接,探索仍在继续。

拓宽渠道:深度参与,更多交流认同

规则要衔接,人更要广泛参与。

“有点紧张,不过因为事先经过培训和阅卷研究证据,也学习了民事诉讼的完整程序,所以整个过程还比较顺利。没想到能够这么快解决纠纷,内地司法很有效率。”2015年3月,中国香港籍居民赖亚力第一次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坐在了南沙自贸区法院的审判席上,他参与审理的是一起涉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据悉,这是我国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在全国法院参与开庭审理的第一宗案件。中国澳门籍人民陪审员何健生旁听了该案的庭审并表示,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消除港澳同胞对内地司法的陌生感,增强其对内地司法制度的信心。

2014年11月,南沙自贸区法院在全国率先聘任港澳籍人民陪审员,此后又制定《港澳籍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开发我国港澳籍人民陪审员电子管理系统,邀请我国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并主持调解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出口贸易等涉外、涉港澳民商事纠纷。

除了参与案件审理外,南沙自贸区法院进一步拓宽港澳人士深入了解内地司法的渠道。

2016年6月,香港大学教授赵云受聘成为南沙自贸区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五年来,他多次参与南沙自贸区法院专家咨询会议,对涉港澳审判法律问题和青年法官调研工作进行学术指导,围绕审判实践难点进行交流研讨。2019年,他还在一宗涉港案件中出具法律查明意见,帮助法官成功查明并准确适用了香港公司法。

2017年3月,来自香港的执业大律师、南沙自贸区法院首批聘任的特邀调解员张鹏首次在内地主持调解一宗涉港商事纠纷。仅仅用时一个小时,双方当事人就达成了一致,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对于调解过程,案涉港资企业代理人称赞说:“特邀调解的制度能节省不少的资金和时间,正契合自贸区营造高效优质法治营商环境的需求。”

专业人士发挥专业所长参与内地司法,港澳青年学生同样有机会深度参与学习了解。

南沙自贸区法院2018年正式加入南沙“百企千人”实习计划,成为南沙区“港澳青年学生实习就业基地”的一员,现已接收4批共23名来自港澳地区的青年学生到法院开展实习。2019年,该院组织首场港澳实习生法院开放日活动。2020年,该院获评南沙“百企千人”计划优秀实习基地。

搭建平台:沟通合作,促进优势互补

2018年12月,由南沙自贸区法院主办的粤港澳大湾区民商事诉讼制度比较研究暨粤港澳三地模拟庭审活动在广州举行,高度还原粤港澳三地的真实庭审场景。

南沙自贸区法院通过举办粤港澳三地模拟庭审活动,搭建起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沟通交流的桥梁,增强内地与港澳法学理论和实务交流,增进三地诉讼制度的比较研究。

澳门初审法院法官梁祝丽表示,粤港澳三地庭审在程序上有很大不同,三场庭审都令人印象深刻。三地法官和律师可以借此机会充分了解、相互促进、实现优势互补。尽管三地庭审程序规定有差异,但是追求公平公正、客观中立的价值理念是趋同的,可以追求最大公约数,进一步实现公平正义。

此外,南沙自贸区法院还入驻 “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集聚区”,法院安排法官在该集聚区的大湾区(广州)商事和公益诉讼审判中心驻点办公,助力打造集司法、仲裁、国际商事调解等法律服务于一体的国际化高水平法律综合服务基地。

行稳致远、进而有为,乘着新时代的东风,南沙自贸区法院在务实创新中将粤港澳三地司法规则衔接的一条条可行之路渐次铺开,努力为架起湾区规则衔接的“跨海大桥”贡献法治力量。

编辑 陈冬云

(作者:赵小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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