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少“老赖”一边偷偷将自己的财产转移到别人名下,声称无钱还债,一边继续吃喝玩乐,逍遥法外。可有人欠着国家的“债”,“金蝉脱壳”,妄想欠债不还,最后终于被法院依法执行交清罚金。
2017年10月,广东省某市一名监狱长因受贿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在对该案的调查中,检察官发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阿敏。他竟也是贿赂监狱长的犯人之一。可他不是还有巨额的罚金没有缴纳吗?他不是开具有经济贫困的证明吗?为什么还有钱来贿赂监狱长呢?一连串的问题马上在检察官脑海里闪现。
为了核实情况,深圳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官立即奔赴阿敏的住所地东莞,通过实地调查,准确、详细地了解了阿敏的家庭财产状况,发现阿敏并不是如那纸经济贫困证明上所写的那般一贫如洗。原来他早已将财产转移隐匿,实际上他的家中有房有车甚至还有公司,那一纸证明只是他用来逃避巨额罚金、设法假释出狱的工具。
原来,阿敏一直从事从香港走私红油到深圳的违法犯罪活动,经深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11年11月5日,阿敏因犯走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刑期过了一半,阿敏想要获得假释出狱却又不愿缴纳巨额罚金,正好他所在监狱的监狱长想要捞一笔油水,于是便告知阿敏去开具经济困难证明便能假释出狱。两人一拍即合,随后阿敏用非法手段让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经济困难证明。最终通过此证明,阿敏获得假释出狱。
监狱长受贿的事情暴露后,在检察官的深入调查之下,阿敏想要逃避罚金之“债”,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在深检刑事执行检察官义正辞严地批评教育之下,阿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及造成的严重后果,表示会将自己应缴纳的30万元罚金上交给法院。随后,深圳市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法院依法恢复对其财产性的执行。
近期,法院以一纸执行裁定书裁定对阿敏的罚金执行完毕。
见习编辑 黄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