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入户充电引火灾,拘!
读特记者 戴晓蓉 通讯员 盐田安监
2018-07-23 20:11

7月21日7时55分许,盐田区某花园小区一房间发生火灾事故,所幸小区微型消防站迅速响应并及时报警,待消防官兵到场前,火灾已被成功扑灭。该起火灾造成过火面积约2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

接警后,盐田警方立即赶赴现场,经调查,起火部位为该房间客厅靠近阳台部分,现场烧毁一块电动自行车电瓶和一台自制健身器材;起火原因为该房间租客马某强放在客厅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电瓶故障引发火灾。

盐田警方对无视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随意将电瓶带回房间充电引火灾的马某强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下一步,盐田消防将继续坚持“三必查”、“四不放过”的工作原则,对小区物业管理处进一步调查,严肃追责,起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作用。

见习编辑 张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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