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与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福田劳动仲裁委)签署了《关于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这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劳动争议解决领域的又一次创新探索。双方将加强裁审衔接工作,进一步明确裁审衔接的具体形式,实现裁审受理范围一致、法律适用标准统一、程序衔接规范,促使劳动争议合法公正快速化解。
据福田法院介绍,该院2016年以来,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800件,诉讼总标的69648.83万元。其中16年受理1470件,结案1688件;17年受理1400件,结案1355件;截至今年7月19日受理930件,结案631件。与中心区高度活跃的市场经济活动和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该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呈现三大特点:一是当事人多为白领阶层,人均收入较高,导致案件的诉讼标的较大;二是案件诉讼焦点集中,如工资差额、加班费、奖金或提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传统的劳动争议纠纷如恶意欠薪等行为相对较少;三是新类型案件呈现增长态势,涉及风险抵押金、激励奖金、特殊福利、网络平台等新类型案件日益增多,审理难度增大。福田法院表示,加强裁审衔接工作,进一步明确裁审衔接的具体形式,实现裁审受理范围一致、法律适用标准统一、程序衔接规范,将有效提高争议解决的质量和效率,促使劳动争议合法公正快速化解。
《合作备忘录》从五个方面对裁审衔接工作机制进行完善:
一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实现裁审信息互通是统一裁审受理范围,统一裁判标准,实现裁审顺畅衔接的基础。为保障及时有效沟通,双方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收集双方的工作信息,汇总和统计相关数据,定期向对方通报,并做好联席会议的会务联络等工作。
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动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制度化、精细化。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福田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法官、福田劳动仲裁委仲裁员及双方主管领导参加。会议有针对性地研究分析劳动争议案件办理形势,互相通报工作情况,讨论劳动争议案件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类型化案件的集成化、标准化裁决水平,推动裁审工作有效衔接。
三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双方在目前裁判文书共享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信息共享覆盖面,逐步将案件流程信息纳入共享范围,开放案卷查阅,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信息和统计数据的交流,实现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
四是建立联合调研制度。对劳动争议案件态势进行调研分析,开展类案研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及时掌握辖区劳动争议案件情况,为区委、区政府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提供决策参考,为上级法院指导案件审判提供素材;对辖区企业加强法制宣传,对劳资矛盾尽早发现,及时处理。
五是建立联合培训制度。通过互派人员观摩庭审、共同开展案例学习等方式,联合开展业务培训,增强办案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高裁审衔接水平。
据福田法院介绍,双方此前已通过举办联席会议奠定了合作基础。联席会议选取深圳某公交公司系列劳动争议案件作为讨论议题。该案件涉及公共服务领域与集团员工之间利益平衡,影响人数多,敏感性大,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上,裁审双方就案件焦点问题交换了意见,并深入探讨了类案审理思路,达成了一致意见,统一了裁审标准,为今后高效公正解决该类案件奠定了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深圳首家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单位,福田法院已与16家单位签订合作备忘录,招募了39家特邀调解组织和334名特邀调解员,通过发挥司法引领功能和汇聚社会解纷资源,有效缓解巨大的司法资源供需矛盾。
编辑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