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大货车限行管理正式施行 过渡期一周
深圳特区报记者 罗实宜 通讯员 赵楚湖
2021-03-21 14:00

记者从龙岗交警大队获悉,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环境,龙岗区大货车限行管理于3月20日正式施行,施行第一周为过渡期,过渡期后将正式处罚。

具体限行措施如下:

01

每天早晚高峰(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教育中路(振兴路至龙岗大道)、安兴路、安业路、安昌路、安居路、油甘园路、沿河路(园山)、陈屋路、万凤路、八斗路、荷新路、荷坳路、坳园路、坳牌路

02

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齐心路

03

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太围路、教育路(园山)、围湖东路、新园路

本通告所称大型货车是指重型或中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龙岗区大货车限行管理

注意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限行规定限制。

3月20日起正式施行

本通告自2021年3月20日至2021年9月19日施行。

施行第一周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交警部门将加强现场执法,对于违法大货车以警告劝导为主,一周后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编辑 谭凤希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罗实宜 通讯员 赵楚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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